(2017年10号)
根据《福州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精神,现将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拟提任校聘中层副职的王浩、石贤爱同志予以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12月20日起算,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一、公示对象(按姓氏笔画顺序)
1.王浩,男,1978年12月出生,江苏建湖人(江苏射阳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环境与资源学院党委委员、院长助理、资源与城乡建设系系主任。
主要简历:于2007年8月参加工作,2011年8月起担任环境与资源学院资源与城乡建设系系主任,2013年3月、2017年11月分别当选环境与资源学院党委委员,2017年3月起担任环境与资源学院院长助理。
2.石贤爱,男,1971年8月出生,福建宁德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工程系主任、药物生物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所长、福建省医疗器械和医药技术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主要简历:于1994年8月参加工作,2016年3月起担任福建省医疗器械和医药技术重点实验室副主任,2016年6月起担任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工程系主任,2017年3月起担任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药物生物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所长。
二、对公示对象的有关要求
1.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应当按《关于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的通知》(闽委办发[2015]57号,链接网址:
http://zzb.fzu.edu.cn/zzb/downcenter/1104.jhtml)要求和《任前廉政对照材料撰写和排版要求》(http://zzb.fzu.edu.cn/zzb/downcenter/1216.jhtml)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下载,在公示结束前分别递交校纪委和校党委组织部)。
2.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要按照《福州大学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实施办法》(链接网址:http://info.fzu.edu.cn/zh/show.do?id=18225)认真学习有关知识,“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公示电话:0591-22866882(党委组织部)
0591-22865580;22865581(校纪委)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