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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梦•廉洁情”廉洁诗歌朗诵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4-0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进一步营造廉洁诚信的校园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州大学“中国梦·廉洁情”廉洁诗歌朗诵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的主题是“中国梦·廉洁情”。通过廉洁诗歌朗诵比赛,弘扬廉洁文化,倡导中国梦,增强廉洁情,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二、参赛对象
面向全校学生。参赛对象可以是个人或团队。由各学院通过选拔,分别推荐1-2支参赛队伍。以团队集体形式报名的单位,人数不少于5人。
三、朗诵篇目范围和形式
本次大赛通过朗诵反映“中国梦·廉洁情”的廉洁诗歌(作者不限),以弘扬廉洁文化。诵读诗歌可以自行创作,也可挑选经典诗词,但必须围绕大赛主题。
四、赛事安排
本次朗诵比赛分为预赛与决赛。
(一)预赛流程
预赛时间为10月28日-10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由校纪委和校团委另行通知。学校将组织校内评委组根据本次诗歌朗诵比赛评分标准严格评选,依成绩高低,选取前十名参赛者或队伍进入决赛。入围决赛的名单于预赛结束的当日公布,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开。
(二)决赛流程
决赛时间为11月1日晚19点,地点为福州大学图书馆博学厅。承办方将组织入围选手到决赛地点熟悉场地,抽签决定比赛顺序,有配乐的选手应自备配乐曲目,并提前告知承办方以安排现场音乐调试。比赛前选手须提前半小时到达比赛现场签到。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委组进行评选,评出优秀名次与奖项。
五、比赛的具体要求
1.以“中国梦·廉洁情”作为诗歌朗诵的主题。诗歌立意新颖,主题鲜明。
2.必须脱稿朗诵,语言流畅,自然大方。每位选手的朗诵时间限时为4-5分钟。
3.若选择了背景音乐要求背景音乐和朗诵内容相协调,达到情景相映、声情并茂的朗诵效果。
4.使用普通话,着装得体,表情自然大方,动作和谐。
六、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
1.思想内容 (35分) :内容健康、向上,中心明确,主题突出。
2.语言表达(45分):普通话标准,流利;吐字清晰,节奏优美;情感处理得当,声情并茂。
3.精神风貌(5分):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表情自然,从容、自信。
4.现场效果(10分):参赛代表现场表现力强,富有感染力与号召力。
5.时间限制(5分):朗诵时间不超过5分钟,长于5分钟,酌情扣分。
七、奖项设置
预赛成绩前十名进入决赛。比赛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将获 “优秀指导教师奖”。
八、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各学院请于10月18日-21日每日下午13:40-17:00将参赛报名表纸质版交至素拓215室。电子版请于10月18日下午17点前发至福州大学旗山惟廉社邮箱:fzuqswls@163.com
联系人:陈齐樑,电话:13655069535
附件1:参赛要求upload/file/20131017171539240.doc
附件2:报名表upload/file/20131017171547771.doc
中共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福州大学党委宣传部
福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福州大学委员会
2013年10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