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2014〕36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2015-2016年度(第17届)研究生支教团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4]12号)要求及《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大研〔2014〕44号)、《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福大研〔2014〕46 号)相关精神,经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组建组建福州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支团”)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在校内招募一批具备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组建福州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到国家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从事一年(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的教学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根据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共青团相关工作。
二、组织领导
福州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少平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庄 莉 杨晓翔 吴 雪 张玉辉 林述温 程文忠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向全校招募志愿者的组织工作及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三、招募人数
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6人,并限推本校。
四、招募条件
1.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较强专业能力、奉献精神和相应志愿服务经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支教团志愿者保研的成绩原则上要符合《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大研〔2014〕44号)的条件。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成绩可以适当放宽。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曾担任过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有突出的社会工作或志愿服务经历者;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或表彰;学校学生工作需要培养的对象。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扶贫支教的工作要求。
5.具有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强烈意愿,在被确定为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取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后,须签订《招募协议书》,不得放弃支教工作,同时把《就业协议书》退还给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五、工作步骤
1.报名推荐。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优秀学生报名参加。学院团委考察报名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工作能力等并做出鉴定,报学院推免小组同意后推荐。各学院推荐名额原则上按小学院1人、大学院不超过2人(不占用本学院推免指标)。请各学院务必于9月14日前,将有意向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同学的《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大研〔2014〕44号),以及《福州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证明,送至校团委社会实践与志愿者工作部3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fzdxtwsjb@163.com,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2.考核面试。校团委对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候选人名单报请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于9月底启动考核、面试。并将通过面试的候选人送至学院,参加学院的研究生接收面试考核。
3.体检公示。面试工作完成后,校团委将组织面试成绩前6名的学生,按照研究生支教团的相关体检要求进行体检。同时对符合要求者进行公示。
4.上报材料。公示期满后,2014年10月20日前,6名入选2015-2016年度(第17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登陆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并在“第17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注册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学校将相关材料进行整理汇总,上报学校和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六、管理和保障
1.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鼓励政策。志愿服务期满,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服务地所在县级或市级项目办考核并盖章,高校项目办负责协调记入学生档案。全国项目办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2.志愿服务期间,生活补贴、交通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综合保障险等,执行西部计划志愿者有关规定。体检费用(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由学校项目办预支,在2015年8月研支团成员到岗后由全国项目办按照各校实际到岗人数拨付。
3.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人事档案关系由学校保管,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所在地党团组织(由研究生支教团团长统一保管转递)。
4.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支教期间的管理工作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服务地团省(区)委和校团委共同负责,具体工作由受援地项目管理办公室承担。
5.团中央、团省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以及高校团委负责集中宣传、培训、总结、评估、表彰工作,团中央提供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住院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6.支教团成员服务期间,如有不当言行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7.因身体或其它任何原因最后不能履行支教服务的,取消其保研资格,从参与面试的候选人中依面试成绩确定替补人选。
8.根据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关基层服务奖励政策,给予支教团志愿者一次性安家费2000元/人,一年支教服务期满后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给予一次性奖励金3000元/人。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是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教育、服务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举措。前年是我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第一年,并被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授予了“优秀等次高校项目办”称号。今年是我校组建研究生支教团的第三年,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认真做好研究生支教团的选拔推荐工作。
2.精心组织。各学院要认真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大学生树立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远大志向,同时帮助大学生做好各种咨询解释工作,切实做好学生相关的思想和心理的准备。
3.严格遴选。选拔过程中,各学院要严格选拔标准,完善招募流程,确保选拔政治素质过硬、社会责任感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招募通知与选拔结果应在本学院范围内公布,接受广大师生监督。严格挑选,切实把好招募关。在各学院选拔基础上,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统一招募考核,公示最终结果并确定支教团组成人员。
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的招募选拔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请各学院全力做好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的招募选拔工作。各学院的组织工作也将作为学院共青团工作的重要部分予以考核。
联系人:杜领军
联系电话:15280109871
E-mail: fzdxtwsjb@163.com
附件:
1.福州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upload/file/2014911164749395.doc
2.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upload/file/20149111648533.doc
研究生院
学生工作部(处)
校团委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