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内容:2015年福州大学体育文化节之女子篮球联赛
比赛时间:2015年4月18日~5月16日
比赛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体育馆、三区篮球场
主办单位:福州大学体育教学研究部
福州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共青团福州大学委员会
福州大学学生委员会
协办单位:福州大学红十字协会
承办单位:福州大学学生委员会体育部
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体育部
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学生委员会体育部
福州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体育部
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生委员会体育部
一、活动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4月18日开始举办2015年福州大学体育文化节之女子篮球联赛。举办女子篮球联赛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举措,也是对我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检阅。
二、比赛目的
1、带动福州大学篮球运动的发展,带领更多学生认识篮球,学习篮球,丰富学生们的大学生活。
2、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运动,锻炼身体强健体魄,为学习打下坚实的身体基础。
3、通过体育运动竞赛,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以及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竞技精神,培养学生团队精神。
三、比赛联系人
活动负责人:吴少成(18649805286)
刘欣婷(15659139670)
宁艳君(15659166248)
周杰(18649721361)
四、比赛注意事项
1.各队要注意精神文明教育和安全教育,杜绝不文明言行,若比赛中出现不文明现象,经主办方讨论决定后给予处罚,后果由学院承担。
2.比赛所需乘车费、购水费等由参赛学院自行承担。
3.各队必须配备统一颜色的比赛服装(报名时注明队员姓名、服装号码),如果比赛中出现球员与队伍着装不统一或球员的球衣和裤子不统一则该队员不能上场比赛,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学院自行负责。
4.两队队员的球服颜色相同时,若都没有两套球服,球队双方自行协调,其中一方替换球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双方球队自行负责。
5.如果因有事无法按照赛程进行比赛,必须提前3天与对方球队联系协商是否能在限定时间内自行找时间打完比赛,并将协商结果告诉主办方,主办方同意后生效。如果双方协商无效必须提前2天与主办方联系进行时间的协调修改。
6.队员的身份证明以学号或者学院相关证明为准,如果有队员丢失学生证,需出示辅导员证明,否则不得上场比赛,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学院自行负责。
7.在比赛过程中,只有领队、教练、队长可以向记录台询问比赛的犯规次数和剩余时间,并且全体人员在比赛进行时不得干扰记录台人员记录和记时,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学院自行负责。
8.比赛过程中,换人、暂停需场边队员提前向记录台申请,不得私自换人上场、场上队员不得申请暂停。
9.如果遇到下雨或其他原因导致场地无法使用,则另行通知比赛时间和场地。
10.队员不应佩戴可能使队员受伤的装备。
(1)手指、手、手腕、肘或前臂部位的护具、模件或保护套,他们由皮革、塑料、软塑料、金属或任何其他坚硬的物质制造,即使表面有软的包扎;
(2)能割破或引起擦伤的物品(指甲必须剪短);
(3)头饰、头发饰物和珠宝饰物。
11.各队伍比赛途中注意各方面安全。
竞赛办法及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