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总工会闽工办〔2015〕37号文件精神,经校工会常委会讨论研究,同意我校化学学院申报“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月23日—30日。如有异议,请向校纪委、监察审计处(电话:22865581)或校工会(电话:22865065)反映。
校工会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