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委〔2016〕17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丰富我校大学生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文化素养,扎实推进大学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州大学第二十九届学生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届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坚持普及和提高相结合、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结合、文化传承和艺术创新相结合,面向全体在校学生,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努力营造积极向上、格调高雅的、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弘扬传统·唱响春天
三、活动时间
2016年3月~6月
四、活动内容
本届文化艺术节共包括文化艺术类赛事、高雅艺术鉴赏和传统文化体验月三大内容。
(一)文化艺术类赛事
举办舞蹈大赛、歌手组合大赛、创意模特大赛和小品大赛。学院可以选择单独参赛或组队参赛,组合学院不超过三个,组队参赛的学院每项比赛均须派选手参赛。
(二)高雅艺术鉴赏
邀请福建省杂技团、福建省歌舞剧院民乐团、福建省京剧院、福建省闽剧院走入大学校园,举办七场高雅艺术进校园。
(三)传统文化体验月
举办陶艺体验、汉服礼仪体验、书法鉴赏、非物质文化遗产图片展、茶艺体验、经典诵读等活动。
五、活动组织
各学院要加强组织,在艺术节期间要结合学院特色,围绕文化艺术主题积极开展各类活动;按照文化艺术节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类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承办校级文化艺术活动。
六、评比奖励
(一)本届艺术节活动设立的奖项
1.优秀组织奖:设学院优秀组织奖8名。评选条件为能够围绕校文化艺术主题的活动,在文化艺术节期间,结合学院特点开展相关活动,效果突出;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校文化艺术节各类活动;积极承办校级文化艺术活动情况等。
2.团体总分奖:以院为单位,以各项比赛得分累计团体总分。评比出总分第一至第八名的学院(如有艺术类专业参赛的学院获得第一名,则设第一名两个)。
3.单项奖:各比赛项目分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4.指导教师奖:各项比赛节目前三名的指导教师。
(二)获奖学院以及个人奖励
1.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奖金1000元。
2.获得团体总分奖的学院,第一名奖金1500元、第二名至第四名奖金1000元,第五名至第八名奖金800元。
3.获得单项奖的学院:一等奖奖金800元、二等奖奖金500元、三等奖奖金300元。
附件:1.福州大学第二十九届学生文化艺术节比赛项目要求
2.福州大学第二十九届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时间表
福 州 大 学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