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建立良好有序的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顺利进行,现就迎评期间校区内停放车辆的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1.在校区内的所有车辆(包括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到校园划定的停车点,严禁乱停放。
2.各单位要负责做好本单位范围内的车辆停放引导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教育,积极主动配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校园车辆停车秩序管理工作。
福州大学保卫部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