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开幕式及预演有关规定:
2016年11月8日(星期二)下午4:00开始预演。各单位队伍安排在旗山校区第一田径场北面(观众台、主席台后面),队伍带队旗由东往西依次排列,各单位旗杆统一高度3米,国旗队在东面直道100米起点处。
11月10日(星期四)上午7:30集中在原彩排地点。8:00准时开幕。各方阵的顺序:国旗─会徽─彩旗队─裁判员队伍─运动员队伍。
各单位进场顺序按报名单上交先后排列,上一届第一名压阵。各方阵队伍经过主席台时,队旗下压45度,表示向主席台致意。各学院方阵安排领队一人,教练二人,队旗一人,举牌手一名,学生36人(每排6人,即6路纵队)。
注意:各学院方阵的表演应在行进间进行。不要停下来进行表演。(时间:1分钟内通过主席台)。另外,请各学院书记、院长与组委会委员于2016年11月10日上午7:50到主席台就坐。
二. 关于各学院各单位承担任务如下:
1. 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会徽队8人、护旗12人,共20人。
2. 土木学院:负责彩旗队(共36人)。
3. 电气学院:负责第一田径场主席台布置(横幅、会徽)8日下午4:00以前完成。(体育部联系人:王金发老师:(13799373719) )
4. 学生处:负责运动会升旗仪式,并派护旗队参加11月8日(星期二)下午4:00开幕式预演升旗。负责比赛期间观众台的学生安排。
5. 机械学院:学生30人,负责第一田径场东面跳远、三级跳,沙坑平整及周边卫生, 带锄头铁铲,8日中午前完成。(体育部联系人:王金发老师:(13799373719) );志愿者5人,协助比赛期间单项颁奖。
6. 建筑学院:男学生20人,第一田径场体育器材室器材工作,8日中午前完成。
(体育部联系人:王金发老师:(13799373719) )
7. 经济管理学院:负责礼仪学生比赛期间颁奖5人,闭幕式颁奖10人(服装与团委联系)。
8. 团委:负责提供会徽工作室及绘画材料,提供经济管理学院礼仪学生服装。
9. 后勤处:负责主席台桌椅布置(保证桌子50张,椅子80张,桌布、茶水、插彩旗)及场上裁判用桌20张等,于11月9日下午4:00前完成;负责冲洗跑道与田径场除草工作。于 11月8日下午4:00前完成。(体育部联系人:王金发老师:(13799373719) )
10. 法学院负责选派20人主席台卫生工作,于11月9日中午12:00前完成。
11. 物信学院:负责选派50人于11月9日中午12:30到第一田径场搬运桌椅。(有关事宜与体育部王金发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13799373719 )
12. 化学学院负责选派20人负责主席台周边卫生工作,于11月9日中午2:00前完成。
13. 紫金学院负责比赛结束后第一田径场卫生工作,于11月12日下午6:00前完成。
14. 数计学院负责选派50人负责闭幕式后到第一田径场主席台搬运桌椅。(有关事宜与体育部王金发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13799373719 )
15. 保卫部:负责在比赛期间维持赛场秩序、安全,没有入场证的不得进入田径场内。负责校园治安、并协助长投掷比赛时安全保卫(标枪、铁饼)。并向体育部提供警戒线。
16. 后勤处:负责安排好用膳,严格检查食品饮食卫生。
17. 校医院:负责安排医生值班,包括准备好救护车、氧气瓶等急救药品。
18. 宣传部:负责主席台横幅、气球、标语条幅,大会宣传内容与稿件审查,会场广播器材安装等。
19. 关于裁判员培训:各学院选派的裁判员11人于2016年11月8日星期二中午13:00,准时在旗山校区第一田径场进行裁判训练,不得缺席。
20. 各学院代表队写一份120字左右的解说词,于10月30日前送体育部郑学军老师处:风雨操场二楼田径教研室(18950455839)或发送电邮zhengxuejun@fzu.edu.cn。(注:只要word电子版,文件题名写:**学院 福州大学第45届田径运动会解说词)
21. 运动会期间,学生每天伙食由各学院单位自行负责,各单位派出的裁判员、工作人员均由本单位负责。
22. 土木学院 负责运动会中田赛成绩测量,提供测量仪。
三. 比赛期间相关规定
1. 长跑项目允许各学院学生进行帮扶,每单位2人,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场。
2. 比赛期间,本届运动会采取单项现场颁奖形式,请各学院相关领导现场颁奖,并通知前三名获奖学生现场领奖。
四.运动员代表讲话:由运动会裁判组指定。
五. 体育先进集体、优秀体育干部、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
办法附后:
附件1:评选群众体育先进集体
附件2:评选优秀体育干部
附件3: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和条件
(各学院定好名单后加盖本单位公章,交到体育部南201室郑敏志老师处13696876899)
福州大学第四十五届田径运动会筹备委员会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
评选群众体育先进集体
一、评选条件:
1. 每年体育工作有计划、学期初有布置、学期中有检查、学期末有总结。
2. 认真上好体育课,做到不迟到,不旷课,全班体育课成绩优良占60%以上。
3. 两课两锻炼广泛普及,出勤率达90%以上。
4. 校内外比赛中,成绩较突出,体育道德风格好。
5. 精神文明建设好,学习成绩(包含体育)优良的占全班50%以上。二、名额与评选办法:
1. 经管学院工艺美院评选三个基层班或单位。
2. 机械学院;土木学院;电气学院;石化学院;数计学院;物信学院评选二个基层班或单位。
3. 化学学院;环资学院;生工学院;外语学院;材料学院;法学院;人文学院;紫金学院;建筑学院;海洋学院评选一个基层班或单位(不够条件一律不评)。
4. 各学院评选后于11月4日前(加盖公章)报送大会秘书处核实审批。逾期无效。(交到体育部南201室郑敏志老师处13696876899)(附:新生不参加评选)
附件2:
评选优秀体育干部
一、评选条件:
1. 热心搞好本单位的体育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群众体育活动,努力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
2. 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成绩,同时在开展群众活动中起带头模范作用。
3. 认真上好体育课,做到不迟到,不旷课,体育课成绩在80分以上。
4. 学业成绩,每门课程都在及格以上。
5. 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在各项政治活动中表现良好。二、名额与评选办法:
1. 经管学院工艺美院评选学生10名。
2. 机械学院;土木学院;电气学院;石化学院;数计学院;物信学院评选学生5名。
3. 化学学院;环资学院;生工学院;外语学院;材料学院;法学院;人文学院;紫金学院;建筑学院;海洋学院评选学生3名。
4. 各代表队教职工可评选2名。
5. 各学院、机关评选后于11月4日前(加盖公章)报送大会秘书处(体育部南201室郑敏志老师处13696876899)核实审批。
附件3: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和条件
在“更高、更快、更强”的奥运精神激励下,发扬体育运动精神,把福州大学第45届田径运动会开成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赛会,使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在赛场内外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道德作风,本届组委会提出“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指导思想,在赛会期间,要以“团结、友谊、学习、进步”为目标,把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贯彻赛会的全过程,保证运动会安全有序,和谐圆满。一、组织机构:成立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小组,邀请有关同志参加评选工作。二、评奖项目:
1. 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
2. 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
3. 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三、评奖名额:
1. 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10个队;
2. 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每运动队评选四名(学生男、女各二名)。
3. 体育道德风尚裁判员评选八名。四、评奖条件:以“运动员守则”、“教练员守则”、“裁判员守则”为评选的基本条件,结合本届赛会的实际,特制定如下条件:
1. 指导思想端正,严格遵守大会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 遵守赛场纪律,端正比赛作风,按时参加检录。
3. 尊重对方、尊重裁判、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胜不骄、败不绥。
4. 在赛场内外要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讲秩序、讲道德、讲卫生。
5. 关心集体、团结友爱、爱护公物。
6. 裁判员要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7. 运动队竞赛成绩优良,积极为开好本届运动会做出突出的贡献。五、评选办法:
1. 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活动,在大会组委会的领导下,设分管评选工作的小组,下设各“体育道德风尚”联络员,具体负责收集、整理、汇总、考核等工作。
2. 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运动队相互之间以无计名投票评议,裁判组推荐等方式产生,最后由评选小组组织评选,组委会审定。
3. 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按大会统一分配名额,各运动队内部产生,上报评选小组评选。
4. 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由各裁判组进行推荐,竞赛组统一汇总后,报评选小组组织评选。
福州大学体育教学研究部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