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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举办第二十五届大学生科技节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6-11-21 浏览次数:

福大学〔2016106

各学院:

为浓郁校园创新创业氛围,用科技助力传统产业发展,培养广大学生创新精神、创客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州大学第二十五届大学生科技节,引导大学生向“六有”青年的目标迈进。

一、指导思想

广泛开展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引导大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开拓创新,鼓励大学生用科技为传统文化注入新的活力,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

二、活动主题

以科技助力传统,用创意链接产业

三、竞赛组织

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成立福州大学第二十五届大学生科技节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设在团委),具体协调组织今年我校第二十五届大学生科技节活动的具体开展,指导、监督整个活动实施的进程并随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主  任:陈少平  

副主任:于 岩   林述温  郭太良   高 明    林有希

 魏金明  吴 雪 

秘书长:王三强  

副秘书长:林 航  

委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 涛   牛秋月  卢 杰  叶阁泽  许长宾  伍宇翔 

刘旭莹  江小敏 陈振兴 陈秋兰  陈展飞 李金土

张志雄  沈庆斌  林 昕  周 越 赵燕松 徐红梅

夏 钢   夏丽君  黄永斌 蒋林娟  董晨燕 蓝荣聪  鲍星华  颜芳杰      

四、时间安排

2016年10月—2017年6月

五、活动安排

(一)科技助力传统产业类

1、福州大学第六届大学生节能减排大赛(校级精品活动)

2、陶艺DIY大赛(院级精品活动)

3、第三届绿色建筑大赛(院级精品活动)

4、第十届福建省大学生机械创新竞赛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选拔赛(院级精品活动)

(二)科技助力校园文化类

1、福州大学研究生科技节(校级重点活动)

2、第六届在榕大学生才艺展演(校级重点活动)

3、福州大学第十二届化学与生活趣味知识竞赛(校级精品活动)

4、福州大学第十届食品科技文化节(校级精品活动)

5、福州大学第七届趣味物理知识竞赛(校级精品活动)6、福州大学第五届大学生GPS定向越野大赛(校级精品活动)

7、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软件学院第八届网络文化节(院级精品活动)

8、中日德校园文化交流展示会(院级精品活动)

9、法学院科技节(院级精品活动)

10、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科技节(院级精品活动)

11、石油化工学院科技节(院级精品活动)

12、化学学院科技节(院级精品活动)

13、紫金矿业学院科技节(院级精品活动)

14、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科技节(院级精品活动)

(三)创意助推专业创新类

1、福州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作品竞赛(校级重点活动)

2、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育苗计划(校级重点活动)

3、福州大学第三届大学生创客邀请赛(校级重点活动)

4、福州大学2016年大学生科创嘉年华(校级重点活动)

5、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第二届创意DIY大赛(院级精品活动)

6、福州大学第三届桥梁图文大赛(院级精品活动)

(四)创意链接产业类

1、第六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福州大学选拔赛(校级重点活动)

2、大学生创业论坛(校级重点活动)

3、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级精品活动)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技节举办期间,各学院应结合学院特色,围绕科技主题积极开展各类活动;按照科技节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类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承办校级重点活动。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内外的各种媒体,扩大学生参与面,增强活动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校园科技文化氛围。

3.注重建设,完善机制。各承办单位要以科技节的举办为契机,不断完善学生组织的机制建设。在活动中应积极调动各学院科协、科技类社团广泛参与,立足于发挥学生团体的优势,培养学生科技骨干队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4.各承办单位要注重活动相关文字、照片、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连同上述材料刻制成光盘,报送校团委存档。

六、表彰奖励

各项活动依照竞赛规则设立单项或集体奖,表彰获奖团队和个人,并评选表彰科技节团体总分优胜单位及优秀组织奖(8名)。此外,根据科技节校级精品活动开展情况,在表彰奖励、活动举办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

附件:1.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2.关于举办福州大学2016年研究生科技节活动的通知

      3.福州大学第二十五届大学生科技节竞赛表彰评选细则

福州大学

                                  2016117

附件1:

关于开展福州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是我校大学生科技节的一项重要内容。自1992年以来已经成功地举办了十二届比赛。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并在此基础上推动传统文化在校园的推广和传播,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引导大学生向“六有”青年的目标迈进,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三届“挑战杯”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校大学生科

创实践中心

二、参赛作品的资格审查

1、凡在2016年10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学院的在校中国籍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专科生作品、本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3、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为使这类作品能更好地结合社会实际,参赛作品一般应在《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目》范围内选题。

4、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由申报单位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上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5、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6年9月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省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省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6、参赛作品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7、各学院选送参加全校竞赛的作品总数不限;其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总数的1/2,研究生作品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1件,集体项目按学历最高者划分。

8、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三、参赛作品的形式审查

1、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三大类。其中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参赛学生须在作品申报书封面相应作品类别中划“√”。

2、作品申报书相应栏目须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签章确认。

3、作品申报书中B1表(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B3表(科技发明制作)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发明点和创新点所在类别据实填写。此栏如填写有误,将影响作品的最终成绩。

4、作品申报中的B3表(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5、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四、奖励办法

1、本届比赛分研究生组与本科组进行,作品按最高学历者分组。校级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预审,评出8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终审决赛。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各等次奖分别约占进入终审决赛各类作品总数的3%、8%、24%和65%。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获奖数与其进入终审决赛作品数成比例。科技发明制作类中A类和B类作品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

2、以作品获奖数为基础,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一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鼓励奖作品每件计20分,上报至校级竞赛组委会但未通过预审的作品每件计1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一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集体项目分数翻倍。

五、步骤与进程

1、2017年3月2日前,各学院向指定邮箱报送本院作品及《申报书》(电子版)。竞赛组委会将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以上参赛资格和要求的作品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学院。

2、竞赛评委会于2017年3月上旬对作品进行预审,并下达终审参展通知及作品展览、演示等有关技术性规范要求。

3、各学院按照组委会要求,于3月中旬做好参评参展的各项物资技术准备和组团、组队准备工作。

4、3月下旬,校级竞赛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终审,对参展作品作者进行问辩,决出比赛奖项和名次。

5、作品报送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报送至邮箱:597639092@qq.com联系人:何奕宁 联系方式:13055749279。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学术论文报送至邮箱:fzujgccs@163.com 联系人:蔡嘉钦 联系方式:15659737352。

届时竞赛组委会将从参赛作品中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三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附件2

关于举办福州大学2016年研究生科技节

活动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文化氛围,加强学术交流,提升我校研究生的科研学术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于校第二十三届大学生科技节期间举办福州大学2016年研究生科技节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畅谈学术情,共筑科技梦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0月—2017年4月

三、参加对象

福州大学全日制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研究生科技节活动顺利开展,本次研究生科技节活动将接受福州大学第二十四届大学生科技节组委会的指导、监督。各培养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科技节活动的组织及评审等相关指导工作。

五、活动安排

1.《格物讲坛》系列活动

承办单位:福州大学研究生委员会

时    间:2016年11月-2017年4月

活动内容:邀请我校内外知名学者、专家为在校研究生进行专题性的演讲报告。

2.2016年研究生学术诚信知识竞赛

承办单位: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时    间:2016年10月-11月

活动内容:采用竞赛方式进行研究生学术规范和诚信知识测试。

3.2016年研究生学术诚信演讲赛

承办单位: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时    间:2016年10-12月

活动内容:以“学术诚信,伴我成才”为主题的演讲。

4.名师讲坛、学术论坛等特色活动

承办单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时    间:2016年10月-2017年4月

活动内容: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

5.研究生主题征文活动

承办单位:福州大学研究生委员会

时    间:2016年11月-2017年2月

征文范围:

备注:本次科技节征文活动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福州大学研究生委员会及相关专业老师对稿件进行评选,优秀征文作品将有机会选送《中国研究生》、福州大学校报、福大研究生、福大团训等刊物进行公开发表。

6.各个学院的其他各类活动

    时间:2016年10月-2017年4月

活动内容:请各研究生学院根据自己的学院情况自行开展。

7.研究生科技节闭幕式暨表彰总结交流会

承办单位:福州大学研究生委员会

时    间:2017年4月

活动内容:研究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福州大学研究生委员会将于2017年4月根据“优秀组织奖”评审方法,根据各学院研究生会及个人在此次学术科技节中的表现,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单位,并授予“优秀组织奖”锦旗;同时,将评选出“学术科技工作优秀学生干部”若干,表彰在科技节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通知精神,按要求组织举办科技活动,积极推动科技活动的品牌化、项目化建设,打造精品项目。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承办单位应充分利用校内外的各种媒体,加大对科技节活动的宣传力度,做好动员工作。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还应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海报等多种媒体,扩大学生参与面,增强活动影响力,努力营造我校研究生善于思考、严谨求实、敢于创新的良好学习风气和浓厚学术氛围。

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要注重活动相关文字、照片、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总结报送福州大学研究生委员会。

附件3

福州大学第二十五届大学生科技节竞赛表彰评选细则

一、团体总分

1.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获金、银、铜奖作品分别加240、200、160分/件;“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专项赛获金、银、铜奖作品分别加160、120、80分/件

2. “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获金、银、铜奖作品分别加160、120、80分/件;

3. 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校创客挑战赛获奖作品按通知文件加分;

4.校团委推荐参加省级以上科技作品竞赛获奖作品,全国性比赛获特、一、二、三等奖作品分别加240、200、160、120分/件;省级比赛获特、一、二、三等奖作品分别加150、120、100、80分/件。

二、优秀组织奖

1.科技竞赛基本分:团体总分70%

2.承办校级重点活动组织得分:根据项目招标,承办校级重点活动分别得分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承办分值

校第十三届“挑战杯”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

150分

第六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福州大学选拔赛

80分

注:提交完整申办报告和活动策划的学院每项加10分申办分(联合申办学院平均分配申办分,每学院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成功承办福州大学第二十三届大学生科技节各项目的学院,可获得相应的项目承办分(联合承办学院平均分配承办分)。

3.承办大学生创业论坛(邀请嘉宾及组织基本观众),每场加40分;

4.研究生科技活动月优秀组织奖评比单列,按文件要求组织评比;

5.推荐并入选福州大学2016年大学生科创嘉年华活动的每件作品加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0分;

6.列入校第二十四届大学生科技活动的校级精品活动项目(邀请三个以上学院参加且文科和理工科专业均可参赛)承办分值为50分,每个学院加分封顶150分。各学院可以结合专业特色,开展院级精品活动,项目承办分为30分,每个学院加分封顶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