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内容:2017福州大学排球联赛比赛时间:2017年3月18日开始
比赛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体育馆排球场主办单位:福州大学体育教学研究部
福州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共青团福州大学委员会
协办单位:福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福州大学学生委员会体育部
承办单位:福州大学排球协会一、活动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3月18日开始举办2017福州大学排球联赛。举办排球联赛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举措,也是对我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检阅。
二、比赛目的
1、带动福州大学排球运动的发展,带领更多学生认识排球,学习排球,丰富学生们的大学生活。
2、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运动,锻炼身体强健体魄,为学习打下坚实的身体基础。
3、通过体育运动竞赛,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以及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竞技精神,培养学生团队精神。
三、比赛联系人
活动负责人:邵纵(13107937808)
蔡周威(13850207081)
李伊璇(15659773770)
活动QQ群:513964542
四:比赛注意事项
1、比赛活动各类申请、疑问,请各学院领队或队长及裁判员加入本次比赛答疑群:513964542。申请入群时请注明学院及职务(如:法学院-女队队长、法学院-裁判员)。
2、做好比赛的宣传工作
3、各学院的报名工作及比赛顺序的安排,裁判的培训
4、为比赛准备好奖状(纪念品)
5、比赛前的训练热身用球由各学院自备,比赛用球由排协准备。
6、比赛所需乘车费、购水费等由参赛学院自行承担。
7、比赛总成绩计入我校振奋杯的积分(“振奋杯”是福州大学群体竞赛的一个奖项,所有学生的比赛,例如篮球、排球、武术、健美操等成绩都计入振奋杯的团体分,最后在每年学校在运动会期间颁发此奖杯)。
五、竞赛规程
竞赛项目
本次比赛项目设置:
男子排球比赛
女子气排球比赛
(注:本次比赛女子项目为气排球,男子项目是普通排球)
参赛办法:
以学院为单位,可报男排或女排或男女排均报,每队上报队长1名,女排运动员报名人数为不少于8人(包括8人)不多于10人(包括10人),男排运动员报名人数为不少于10人(包括10人)不多于12人(包括12人)。若参赛运动员少于要求人数,则以阵容不完整处理。(注:必须在报名表上标明队长,并留下队长联系方式)。请报各队自行从本次比赛QQ群或附件中获取报名表。
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与《排球竞赛规则》,请各学院自行下载查阅。若规则中有与裁判培训内容冲突之处,以裁判培训内容为准。
比赛办法:
1、女子气排球
分组:暂定以2016年校气排球联赛最后成绩为准,取前四名为1—4号种子,抽签分入四个小组,其余报名队伍随机抽签分入四个组。
比赛: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胜两局的队为胜一场。
如果1:1平局时,应进行决胜局。
2、男子排球
分组:暂定以2016年校排球联赛最后成绩为准,取前四名为1—4号种子,抽签分入四个小组,其余报名队伍随机抽签分入四个组。
比赛:小组赛采用三局两胜制,半决赛与决赛采用五局三胜制。
3、比赛的分组抽签与具体赛程安排将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进行,请各代表队选派代表参加,时间另行通知。
4、分组办法依具体报名情况而定。
报名方法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9日19:00时,各学院负责人请发送短信“学院+报名男排/女排/男女排”至报名负责人蔡周威(13850207081),并在2017年3月9日19:00时之前将报名表发至邮箱921229801@qq.com,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裁判培训
1、为了让本次比赛的评判工作更加公开和公正,此次比赛的裁判员由排球协会及各学院选送。各院分别选送一人参加裁判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将担任本届排球比赛的裁判。
2、每场比赛设置第一裁判一名、第二裁判一名、边裁两名。
3、裁判培训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学院派出代表与裁判员一同参加裁判培训,届时将排球协会将派人讲解比赛规则,与裁判员指令。因未派人参加裁判员培训而在比赛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后果由各学院自行承担。
六、名次评定与奖励
本次比赛设冠军、亚军、季军,其余队伍按比赛成绩由第四名至后依次排位并颁发奖状。
七、其他
若因天气等人力无法改变的因素干扰比赛,承办方将另行安排赛程。
附件:
福州大学排球联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