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 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福建省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通知》(闽委教思〔2017〕49号)文件精神,经各学院团委申报,学校评审,拟推报沙县人民法院大学社会实践基地(法学院)和宁德市霍童镇美丽乡村建设社会实践基地(土木学院)为第五批福建省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9月25日至9月27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
电话:22865580(监审处)、22866019(校团委)。
共青团福州大学委员会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