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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福州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12-05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关工委: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校及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校关工委2017年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关工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单位:各二级关工委;

2.先进个人:学校及各二级关工委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参评条件

(一)先进单位条件

1.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

2.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分工明确。把关工委的工作纳入单位的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关工委班子领导健全,制度建设规范,有明确分工,作用明显。

3.办公有地点,活动有经费,有离退休老同志参加关工委工作。

4.“五老”作用发挥好。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不断拓宽工作领域,积极配合学院党政做好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教育培养工作,并有创新。

5.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6.经常活动效果好。在教书育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文化体育、科学技术等方面对青年教师和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并取得显著效果。

(二)先进个人条件

1.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关心下一代工作有关文件,主动作为,弘扬“忠诚、关爱、创新、奉献”的“五老”精神;

2.热心参与关工委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3.积极组织或参加关工委的活动,认真完成关工委交办的工作;

4.关心青年教师和大学生的成长进步,积极参与学生党建工作和“帮困助学”等活动。

三、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先进单位8个,先进个人10名。

四、评选办法

1.请各学院关工委积极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申报,申报单位或个人均需按要求填写《福州大学关工委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或《福州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2.校关工委将组建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对申报对象进行评选,确定表彰名单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对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相关宣传。    

五、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或个人均需按要求填写福州大学关工委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一)或福州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二)于12月11日前交至福州大学素质拓展中心10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提交先进事迹材料重点体现工作特色、成绩,不要求面面俱到,字数1000字左右为佳。

联系人:张晶            电子邮箱:fzu_xtwxcb@sina.com

联系方式:1580601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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