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平
(2013年1月22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大学生导师制工作汇报会,对过去的一年来我校开展大学生导师制工作进行回顾、总结、探讨,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一、过去一年导师制工作总结和回顾
在会议召开之前,各个学院和相关部处已将过去一年开展导师制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和书面总结,刚才8个学院的代表在会上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这也表明这8个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导师制工作,在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制度保障上都做到位,并且凸显了自己的特色,学生导师制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值得各学院学习和借鉴,这也是我们今天召开这个会议的目的和意义所在。总的来说,这一年来,我校大学生导师制工作在不断摸索中推进实施,有成绩,有实效。我校开展大学生导师制的初步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健全工作体制,明确导师职责
大学生导师制是深入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精细化辅导、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为有效推进大学生导师制工作,自2011年6月以来,我校专门成立了大学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学生导师制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评价等工作,出台了《福州大学大学生导师工作实施办法》,为各学院分发了《大学生导师工作记录本》,对大学生导师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安排。在此基础上,全校各学院也积极行动起来,着手实施这项工作,相应成立了大学生导师制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一把手担任工作小组组长,副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在导师制工作体制、机制上进行了规范、健全。到2011年底,全校有18个学院及21个机关部处遴选出导师,并确定了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学生名单;首批聘任了880多名教职工担任大学生导师,并建立了校部机关与学院定点挂钩,老师与学生结对子的格局,推动学院大学生导师制工作的贯彻落实。截止目前,大学生导师制基本上在全校各学院中得以开展。
(二)建立“导学”关系,关爱学生成长
大学生导师制是除辅导员制之外的另一种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加强学生教育培养的重要形式。我校大学生导师制在2012年进入了实质性实施的阶段。在实施过程中,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在遴选导师、管理模式和工作内容上因地制宜开展大学生导师制工作,逐步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一种“导学”关系,关爱学生成长。广大导师们与辅导员沟通交流、密切配合,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领学生,关心大学生的思想进步,关注学生学业、就业、心理等整个教育过程,帮助和指导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中出现和遇到的问题,注重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大学生导师制工作开展至今取得了初步成效。大多数学院反映,导师制工作的开展,加强了对在校大学生思想上的引导、学业上的辅导、心理上的疏导和生活上的指导,本科生的学风有明显的进步,特别是低年级学生专业思想更加明确,基础课成绩有所提高。本科生参与科技创新和校园文化活动的氛围更加浓厚。在导师的精细化指导下,本科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也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和提高。同时,大学生的生活和思想动态也更受关注,贫困生等困难学生群体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的问题也更快得到疏导和解决,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取得进步。
(三)工作形式多样,指导内容丰富
大学生导师队伍的组建是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益补充,有助于深入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精细化辅导,不断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良好局面。各学院是开展大学生导师制工作的前沿阵地,也是承担大学生导师制工作任务的重要载体。学院开展导师制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直接关系全校育人工作开展的效果。从过去的一年各学院开展大学生导师制工作的情况来看,各学院总体能按照《福州大学大学生导师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导师制工作,形成了各自的工作模式和特色。
如,土木工程学院建立了由新生班主任导师、大学生科研导师、扶贫助学导师和考研导师构成的“四位一体”的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学院以班级建设为载体,为大一、大二的每个班级配备了专业导师和思政导师,开展“双导师制”;阳光学院建立了集专业导师、班导师、讲座导师于一体的“新型导师制”。机械学院和外语学院尝试将大一至大四不同年级的学生放在同一位导师所指导的学生队伍中。通过“导师带学生、高年级带低年级”的模式,发挥朋辈沟通的作用,一定程度弥补因导师精力有限而指导不足的问题。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按照毕业班和非毕业班分类开展导师制工作,并结合学生工作实际挑选出六大类特别需要关注的学生,由党政管理干部担任导师加强指导。
在细化大学生导师制的管理制度与评价激励机制方面,土木工程学院规定新进的青年博士必须有担任本科生导师的经历,实行师生双向考核的办法,并设立了每年8万元的本科生导师奖励基金,对优秀导师和合格导师分别给予奖励;化学化工学院规定专任教师参加职称评定的,必须要有担任低年级大学生导师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将大学生导师工作与职称评聘相挂钩;生工学院规定对导师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导师,不记工作量,并取消当年度导师资格。外国语学院配套8万元作为导师工作补贴,并成立工作组对导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导师工作情况纳入教职员工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的考核内容。
各学院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大学生导师制工作的实践,为我校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导师制工作机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也为我校今后做好大学生导师制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也使得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过去一年来,我校在不断探索中开展大学生导师制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综合各学院反映的情况,主要有如下几点:
1.导师资源较为紧张。目前,学校低师生比的现实致使导师资源较为紧张,加之许多导师同时承担着教学科研或行政的任务,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得以个性化地指导学生。如何设计出合理的大学生导师比例,培养和选拔合格的大学生导师是保证导师制取得成效的现实问题。
2.制度规范有待健全。大学生导师制工作的管理约束机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健全。这也是学院反映最多的问题。关于大学生导师制工作的管理与考核等制度规范问题,我校在2011年8月颁布的《福州大学大学生导师工作实施办法》中做了指导性的规定。这些指导性的规定显然还不能满足导师制工作开展的具体要求,今后,学校以及学院还需要在具体开展导师制工作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继续完善。
3.师生互动仍显不足。部分教师对实施大学生导师制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另一方面部分学生主观能动性较差,因而在不少学院师生互动仍显不足,交流不够深入,指导效果不理想。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加大宣传力度以外,还是要从完善评价考核、激励机制上下功夫。
4.双向选择难以建立。为了推动大学生导师制在全校开展,目前导师与学生结成的“对子”是由大学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分配。有学院反映目前这种捆绑式的指派,未能充分考虑到导师和学生的意愿,不利于充分地调动导师与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影响了指导效果,因而建议在导师与学生之间建立双向选择。这是一个很好的提议,也是我们推动大学生导师制工作取得实效的一个方向。当然,目前建立“双向选择”还有一定的难度。希望各个学院与学校一道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思考,大家集思广益,早日建立起科学可行的“双向选择”机制。
5.导师心理辅导能力参差不齐。大学生导师群体的职责,除了做好专业辅导以外,还应当做好思想上的引导、心理上的疏导与生活上的指导。有学院的导师反映,针对如今大学生的心理状况呈现较大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大学生导师,尤其是理工科院系的导师仍不同程度存在专业知识丰富,心理辅导方面知识不足的问题,与学生交心交流存在阻力,致使导师在学生心理开导方面上的作用不甚明显。因此,选拔和培训能够胜任大学生导师工作的导师队伍对于保证指导的效果十分重要。
尽管过去的一年里,各学院开展大学生导师制工作面临着诸多的困难,但我们也看到,各学院在推进导师制工作的过程中有认真的总结,有细致的思考,也为学校完善大学生导师制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这些都是我们下一阶段将大学生导师制工作继续推进的基础。
二、下一阶段推进大学生导师制工作的安排部署
大学生导师制工作是新形势下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强和创新学生管理、开展学生个性化教育和主体性教育的内在要求。各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通力合作,把大学生导师制工作纳入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之中,抓好落实,确保导师制工作不断推进。
(一)不断丰富大学生导师指导方式。一是完善导师与大学生结对方式,提高指导的针对性。目前学校采取了校部机关与学院结对、导师与大学生结对的方式进行。导师配备以各学院的学生数为主,特别是一些大的学院,还是无法满足各学院导师配备的需求。因此,可尝试建立大学生导师库,建立健全导师和学生联系的平台,便于大学生选择导师,力争每个有需求的大学生都有导师结对。有关部门、各学院要主动做好跟踪服务,积极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不断推进这项工作。二是要不断丰富大学生导师的指导方式,做好“导”的工作。目前,我校各学院开展的导师制工作形式多样,既有一对一结对指导,也有导师对多个大学生指导;既有面授指导,也有网上指导;既有专业知识指导,也有进行心理辅导、思想指导等等。但也存在不平衡、随意性的现象。因此,学院在开展导师制工作时,要注意兼顾不同阶段和专业的学生,还要关注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要求导师不断丰富指导方式,做好“导”的工作。除了对学生导学、导研,培养他们的学习自主性、科研兴趣及创新精神外,还要对他们的生活、交友、做人、个性健康发展等各方面给予关心和指导,通过言传身教,耳提面命,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二)开展大学生导师制的表彰与奖励工作。下学期,学校将开展导师制工作评估,主要评估导师结对指导大学生情况,同时,将开展导师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树立优秀导师典型,以先进典型引导工作方向,推动工作开展。各学院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挖掘先进典型并做好宣传,通过抓典型、抓亮点,总结和提炼工作效果。宣传部要通过校报、宣传栏、网络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榜样的力量,弘扬先进,在校内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健全大学生导师制工作管理制度。针对各学院反映较多的导师制相关制度规范有待健全的问题,下个学期,学校相关部门应深入学院加强调研,广泛听取学院以及导师们的意见,在总结学院开展导师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导师制的相关制度,包括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宣传激励机制、交流培训制度、导师选聘制度等,使之更具备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同时,建立大学生导师制工作协调会议制度,由宣传部牵头,教务、学生、人事、团委等相关部门参加,及时研究解决导师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大学生导师队伍综合管理,为大学生导师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证,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成才。
(四)做好《师生结对子花名册》的整理汇编工作。自大学生导师制实施以来一年有余,由于人事变动、职称评聘、学生毕业等因素,使导师与学生结对子的情况有了不少变化。下一学期,各学院要坚持多元化、多层面的原则,及时调整、不断健全大学生导师队伍,同时,要做好师生结对子信息的更新与整理工作,宣传部也要相应做好信息编印成册的工作,并使这项工作实现常态化,使大学生导师制工作的基础数据得以与变化了的新情况相符合,做到详实有效。既作为工作档案备查,也作为“文明学校”评选和“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的备查资料。
同志们,大学生导师制工作已开展了一年半,但这项工作还处于不断探索实践的初级阶段。今后,全校各单位要继续重视并坚持推进大学生导师制工作,结合自身特点,不断拓展思路,凝聚各方力量,用足学校配置的导师资源,充分发挥好导师的作用,共同做好大学生导师制工作。希望大家加强交流,互相学习,齐心协力,让更多的人来关心学生工作,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不断提高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