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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及作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3-11-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今年,我校新闻宣传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中心工作,充分挖掘学校特色优势,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得到显著提升,为学校建设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涌现出了一批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和优秀作品。为表彰先进,促进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强力推进内涵建设,经研究决定,评选2023年新闻宣传工作十佳单位、十佳通讯员、十佳学生记者、十佳微信平台及十佳微信作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新闻宣传工作十佳单位

1.领导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通讯员队伍建设有力。

2.各单位撰写的关于本单位各方面工作的新闻稿件在校内外媒体(校报、新闻网、主题教育专题网、官方微信、微博以及社会各平面、网络、电视等媒体,不含本单位网站)刊登数量较多,质量较高,反响较大。

3.新闻宣传工作思路明确、措施得力,能主动向党委宣传部提供新闻素材和稿件。积极支持配合校内外有关采访报道工作。

4.对照《福州大学宣传思想工作评价指南(试行)》工作开展情况。

5.没有重大负面新闻报道及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二)十佳通讯员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宣传,积极参加党委宣传部主办的各项宣传活动。

2.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新闻敏感度,能及时主动向党委宣传部提供线索,积极配合宣传部做好各项重大工作的宣传。

3.工作积极主动,在单位新闻宣传工作中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积极撰写展示本单位工作成效与特色的新闻稿件并多次在主流媒体刊播,成绩突出。年发稿数量较多,稿件质量较高。

4.参评范围为全体教职工。

(三)十佳学生记者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积极参加各类宣传培训活动。

2.从事校级新闻宣传平台的采写、摄影、编辑、策划、播音等工作的校级学生记者,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成效显著。

3.在校级及以上报刊、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有公开发表的作品5篇以上;

4.积极组织、参与各项培训活动,担任学生记者一学年以上;

(四)十佳微信平台

1.有专人负责,团队制度完善,在学校有备案登记并按时年审。

2.内容积极向上,更新及时,有较高的转发量及浏览量。

3.注重原创,栏目形式多样、版面美观、话题新颖、互动性强。

4.粉丝数量和阅读数量较多,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5.参评范围为校二级微信公众平台(各单位、各学院公众号)。

(五)十佳微信作品

1.内容要立足学校实际,选取学校特色元素,展示学校各方面成就,展现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顺应新媒体传播规律,策划新颖,视角独特,文辞优美,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并兼具可读性。

3.必须为原创,有较高的关注度和影响力。

4.投票类新媒作品不在评选之列。

5.参评范围为有备案登记的校园微信公众号发表的作品。

二、评选名额

1.新闻宣传工作十佳单位10个。

2.十佳通讯员10名。

3.十佳学生记者10名。

4.十佳微信平台10个。

5.十佳微信作品10件。

三、评选办法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根据上述评选条件积极推荐上报各评选项目相关材料,材料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10日。

2.参评十佳单位以单位申报;十佳通讯员,各单位可推荐1人。

3.参评十佳微信平台,同一主管单位下属多个公众号的,只可推荐1个;十佳微信作品各校园微信公众号均可推荐1件。参评十佳微信平台的可以同时参评微信作品。微信作品保存为长图(命名:平台+负责人+联系方式)与申报表格一起发到邮箱3130540988@qq.com,联系电话:22865034。

党委宣传部将对各单位报送的各评选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并结合各单位平时向校内各媒体投稿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做出综合评定。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见附件)于12月1日前报党委宣传部行政北楼西403,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unews@163.com(文件名备注单位+参评项目)。联系电话:22865036。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8日

附件【附件表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