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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度《福建日报》等重点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4-11-14 浏览次数:

福大委宣〔2014〕14号 各二级党组织、离休直属党支部: 根据福建省委教育工委闽委教宣〔2014〕34号文件精神,各二级党组织、离休直属党支部务必在近期做好2015年度《人民日报》、《福建日报》等重点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做好中央和省委重点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充分发挥其舆论引导作用,对于巩固党的机关报刊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师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按照闽委教宣〔2014〕34号文件要求,校党委主要领导是重点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把重点党报党刊订阅完成情况将作为文明学校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因此,各二级党组织、离休直属党支部主要领导是重点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重点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2015年度《人民日报》、《福建日报》等重点党报党刊征订工作在2014年11月28日前全面完成。 二、明确范围,落实任务 各二级党组织、离休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执行省委关于重点党报党刊列入公费订阅范围的规定,积极落实学校分解的征订计划任务。 根据闽委办〔2014〕56号和闽委教宣[2014]34号文件精神,各二级党组织、离休直属党支部要把好公费订阅关口,确保首先用于订阅重点党报党刊;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使用党费订阅党报党刊的通知》精神,用本级留成或回拨党费为学生党支部订阅重点党报党刊。 三、时间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离休直属党支部都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所在单位重点党报党刊的征订、处级干部投递地址的新增或变更以及实际订阅数的统计、上报等工作,并于11月21日前将该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情况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 征订工作具体经办同志应及时与学校联系人对接,做好缴交各自单位有效订报单据和缴款证明的复印件,防止出现订报数遗漏统计的现象。并于11月28日前将资料上缴至校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陈浩;联系电话:22866479、13600886793;地点:行政北楼东409室。 四、其他 《经济日报》的征订工作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校党委宣传部统一征订《光明日报》或《人民日报》,全校行政正处、党务副处以上干部及机关部门副处以上干部每人一份。 《求是》杂志、《海峡通讯》杂志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征订。 附件:2015年福州大学征订重点党报党刊任务分解表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2014年11月12日

附件
2015年福州大学征订重点党报党刊任务分解表
序号
单位
福建日报
海峡通讯
人民日报
求是
经济日报
1
电气学院
24
1
1
1
1
2
机械学院
29
1
1
1
1
3
数计(软件)学院
40
1
1
1
1
4
石化学院
21
1
1
1
1
5
土木学院
46
1
1
1
1
6
环资学院
17
1
1
1
1
7
经管学院
96
3
3
3
1
8
生工学院
18
1
1
1
1
9
外语学院
20
1
1
1
1
10
物信学院
35
1
1
1
1
11
化学学院
26
1
1
1
1
12
建筑学院
18
1
1
1
1
13
紫金学院
13
1
1
1
1
14
厦门工艺美院
10
1
1
1
1
15
材料学院
19
1
1
1
1
16
法学院
20
1
1
1
1
17
至诚学院
80
1
1
1
1
18
阳光学院
30
1
1
1
1
19
海洋学院
18
1
1
1
1
20
马克思主义学院
8
1
1
1
1
21
人文学院
20
1
1
1
1
22
铜盘党委
12
1
1
23
机关一党委
12
11
1
24
机关二党委
12
11
1
25
资产经营党委
6
1
1
26
直属单位党委
11
1
1
27
退休直属党支部
1
1
28
离休直属党支部
1
1
合计
663
48
23
30
21
备注:《求是》杂志总计41份(含校领导11份),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征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