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关于印发2015年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通知
福大委宣〔2015〕3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闽语〔2015〕3号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制定2015年福州大学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安排开展今年的语言文字工作。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20日
2015年福州大学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一步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传播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努力提升师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不断巩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成果,为建设高水平“211工程”大学、创业型东南强校创造规范的语言环境。加强与各语委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福建语言文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学习宣传,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1.继续在全校师生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福建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福建省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增强师生语言法制意识,在全校营造依法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
2.精心组织第十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围绕宣传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暨福州大学第五届“同一种语言,同一种微笑”游园系列活动。
3.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舆论阵地的作用,利用公众微信、微博等平台,积极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交流福州大学语言文字工作经验。
4.举办高水平的语言文化讲座、国学讲坛和博雅课堂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图书馆、校团委、人文学院的沟通合作,通过“嘉锡讲坛”、“金秋讲坛”、“博学讲坛”、“书香明德苑”阅览专区等平台,积极开展有关文化、文学、文字等方面的宣传普及。
(二)传承中华文化,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5.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征文、讲座等形式,开展寻访、宣传、研读和实践中华民族优秀家风家教家训系列活动。
6.在全校师生范围内,积极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活动,与校工会、校团委共同开展主题为“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福州大学经典诵读比赛;组织师生参加第五届福建省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开展以清明、端午、中秋和春节四个传统节日为内容的传统经典诵读活动,引导师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7.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能力竞赛活动,与学生处、校团委、经管学院共同开展主题为“家风家训家教”的软笔、硬笔现场书法比赛,编印福州大学《规范汉字书写大赛获奖作品集》,营造书法艺术教育的氛围;积极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现场笔会活动;与人文学院共同举办“汉字英雄会”大赛,并组织学生参加第七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联合校团委、社联开展旗山诗会活动;协助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组织港澳台学生参加第六届福建省高校港澳台学生普通话大赛,提高港澳台学生的普通话水平。
8.积极开展读书引导活动,联合学生处、校图书馆、人文学院共同举办4·23世界读书日系列活动和校第十一届读书节活动。在图书馆开辟“书香明德苑”阅览专区开展经典古籍读书推广活动,遴选优秀古籍推介目录,引导和培养理工科学生经典古籍读书习惯。
(三)加大支持力度,提高语言文字教学科研水平
9.充分利用省语委批复同意我校设置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有利条件,积极整合资源,依托人文学院,引导和支持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大力支持普通话测试站面向师生及社会开展普通话测试及其培训工作;各单位要为新进的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创造条件,提高师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参与率和通过率;积极组织港澳台学生、华侨学生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
10.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研究与教学,积极引导支持有关学院发挥专业优势,申报国家语委有关语言资源建设和语言文字信息化等科研项目;积极促进语言文字学科专家名师的培育和推送工作;整合力量,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融传统文化经典、琴棋书画等理论与实践为一体的国学课程公共选修课,切实提升大学生人文素质和修养。
11.积极聘请福建省书画名家作为福州大学校园文化顾问,成立福州大学校园文化建设顾问工作室,以利于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联系和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