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委宣[2016]9号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闽文明委(2016)5号文件精神安排,福建省委文明办将于2016年9月-10月对我校“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对象”进行初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迎检。为了进一步做好迎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根据《福建省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省委文明办牵头制定的《福建省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及培育对象初评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见附件:初评项目一览责任分解表)。
二、相关事项
1.时间安排:初评工作安排在9月-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材料收集:请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各单位材料(纸质版)交至行政北楼东409,联系电话:22866479。电子材料发宣传部邮箱Email:wmb@fzu.edu.cn。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做好文明创建和迎评准备工作,要结合开学初工作部署,进行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参与。在迎评的过程中,尤其要根据重点检查项目查缺补漏,抓紧建设,务求实效。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2016年8月31日
附件:全国文明单位及培育对象初评项目一览责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