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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对象”初评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6-09-01 浏览次数:

福大委宣[2016]9号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闽文明委(2016)5号文件精神安排,福建省委文明办将于2016年9月-10月对我校“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对象”进行初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迎检。为了进一步做好迎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根据《福建省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省委文明办牵头制定的《福建省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及培育对象初评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见附件:初评项目一览责任分解表)。

二、相关事项

1.时间安排:初评工作安排在9月-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材料收集:请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各单位材料(纸质版)交至行政北楼东409,联系电话:22866479。电子材料发宣传部邮箱Emailwmb@fzu.edu.cn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做好文明创建和迎评准备工作,要结合开学初工作部署,进行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参与。在迎评的过程中,尤其要根据重点检查项目查缺补漏,抓紧建设,务求实效。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2016年8月31日


附件:全国文明单位及培育对象初评项目一览责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