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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弘扬长征精神 传承红色记忆”诵读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6-08-31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弘扬长征精神 传承红色记忆”诵读大赛的通知

校宣[2016] 6号

各学院党委:

201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也是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纪念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事件,让广大师生更好地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州大学弘扬长征精神 传承红色记忆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诵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的主题是弘扬长征精神 传承红色记忆。通过举办诵读大赛,引导广大师生增强爱国情,激发成才志,唱响中国梦。

二、组织机构

活动由福州大学党委宣传部、校语委办主办,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承办。

三、参赛对象

面向全校在读全日制学生。各学院通过选拔,推荐1名学生参加,以集体形式报名的,人数不多于5人。报名和组织由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负责。

四、赛事安排

比赛时间为9月22日下午2点半。22日上午,比赛选手须到场抽签比赛顺序,熟悉场地,有配乐的选手可现场调试音乐,每人限时5分钟。比赛之前选手提前半小时到场签到。

比赛的选手所在学院需按每个选手组织30名学生到场观看,学生的到场情况将纳入参赛选手的评分。

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委组进行评选,评出名次与奖项。

五、诵读篇目范围和形式

本次大赛通过诵读反映弘扬长征精神 传承红色记忆的作品(作者不限),回顾长征憾人心扉的历史画卷,感悟坚韧不拔、团结协作,奋发向上的长征精神,激发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讴歌伟大的党、伟大的祖国、伟大的人民。诵读形式不拘一格,以充分体现作品内涵,活泼新颖,特色鲜明为佳。

六、比赛的具体要求

1、诵读题材不限,诗词歌赋、散文等文体形式均可;

2、诵读时间不超过5分钟;

3、使用普通话,着装大方得体,适当修饰仪表;

4、诵读过程可采用配乐、配背景等辅助手段,以增强诵读效果,但要避免喧宾夺主。

七、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

(一)评分办法

1.以百分制计分。

2.根据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均分计成绩,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3.若参赛代表得分相同,则由评委重新议评后决定。

(二)评分标准

1.内容撰写 (35分):内容紧扣主题,中心突出;文章语言富有感染力。

2.语言表达(45分):普通话标准,流利;吐字清晰,节奏优美;情感处理得当,诵读结合,融为一体。

3.精神风貌(5分):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表情自然,从容、自信。

4.现场效果(10分):参赛代表现场表现力强,富有感染力与号召力。

5.时间限制(5分):诵读时间不超过5分钟,长于5分钟,酌情扣分。

八、奖项设置

比赛分别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名,并选送优秀的获奖视频作品参加省赛。

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的指导教师限报1名)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并根据各单位的组织情况评定大赛组织奖。

九、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各学院9月12日之前上报参赛学生名单及诵读题目。诵读题目可以自拟,但必须围绕本次主题展开。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刘老师,22866263/15980119123。报名表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9824981@qq.com

附件: 弘扬长征精神 传承红色记忆诵读大赛报名表

党委宣传部

校语委办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