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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福州大学2016年 “十佳校园微信平台”、“十佳微信图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6-12-07 浏览次数:

校宣[2016]11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随着网络和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微信公众号已经成为师生日常接收信息的主要途径之一。学校也涌现了一批有公信力的优质微信平台,用新的思维、新的方式讲述福大故事,展示福大风采,在新闻宣传、信息公开、舆论引导、校园文化和生活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促进校园新媒体健康发展,激励各单位在新媒体传播方面取得的成绩,打造优质“微”平台,做好学校“大”宣传,进一步扩大校园新媒体综合影响力,形成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传递好声音的网络舆论氛围,特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十佳校园微信平台” 、“十佳微信图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一、活动主题:

打造优质“微”平台,展示福大“好”风采

二、参评对象:

依法依规登记注册并在福州大学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的微信公众号,包括福州大学职能部门、院系、学生组织或社团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注:还未完成备案登记的,请下载备案表,填写后交至行政北楼东407)

三、评选要求

(一)十佳校园微信平台

1.依法办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正确导向;

2.立足本单位实际,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

3.有专人负责,有固定制作团队,规章制度完善,并认真履行;

4.整体架构明晰、美工设计精良,并提供一定的服务功能;

5. 栏目设置合理,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创意突出;

6. 推送及时,发布量和阅读量多,影响力大,反响好。

(二)十佳微信图文   

1.2016年度已推送的原创图文或未推送的优质原创图文。

2.微信图文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原则上主题应与福州大学校园文化相关,包括福州大学历史、时事、人物、学术、风光、建筑、活动等作品,关心大学生活和大学发展,具有较大的关注度和吸引力,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文化传播价值,符合主流思想,传播正能量。

3. 微信图文要求突出策划,文字、图片、标题、版式各有特色,已推送的图文点击率和点赞数将作为辅助参评条件。

四、评选程序

1.组织申报(2016年12月7日—16日)各单位组织申请报名,提交申报材料。

2.资格初审(2016年12月17日—19日)。由党委宣传部根据各微信公众号的申报材料,结合日常文章推送情况与社会影响综合评定,遴选确定候选名单。

3.网络投票(2016年12月20日—26日)。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候选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网络投票,关注福州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福州大学”微信号:ifzu1958进行投票。

(注:“十佳微信图文”不参与网络投票,评选后获奖作品,将在福州大学官方微信陆续推送展出,解释修改权归福州大学官方微信。)

4.综合评定(2016年12月27日—29日)。在网络投票基础上,党委宣传部邀请相关专家综合审议最终确定名单。

5.公示结果(2016年12月30日)

6.宣布表彰。对获得“十佳校园微信平台”、“十佳微信图文”等称号的获奖者颁发奖杯、荣誉证书。

五、评选办法及注意事项

1.填写“十佳校园微信平台”、“十佳微信图文”申报表,电子版发到邮箱3416162423@qq.com。同时把纸质表格报送至党委宣传部(行政北楼东407),联系电话:22865034,包老师。

2.微信图文作品保存成长图(命名:平台+负责人+联系方式),发到邮箱3416162423@qq.com。

3.每个微信公众号可以两者都参评,亦可选择其一参评,一个公众号参评十佳微信图文限一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6日。

4.各参评单位可以加qq群304736198,咨询交流或者下载相关文件。

 附件:

1.福州大学2016年“十佳校园微信平台”申报表

2.福州大学2016年“十佳微信图文”申报表

3.福州大学开通微信平台备案表

党委宣传部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