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申报2016年度福建省文化名家项目资助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申报。申报项目由省文化名家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单位)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日前将汇总表与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含光盘和纸质版)交至校党委宣传部(行政北楼西402),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xcb@fzu.edu.cn,投稿邮件统一格式为(省文化名家项目+单位+作者)。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申报2016年度福建省文化名家项目资助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