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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及时报送新闻线索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15 浏览次数:

校宣 〔2017〕7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丰富全校新闻信息源,增强新闻宣传的主动意识和策划意识,合力做好校内外宣传,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学校改革发展成就,努力形成新闻宣传大合唱的工作格局,校党委宣传部决定建立全校新闻线索(素材)报送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学院、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宣传重点,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等方面,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推荐反映工作重点、最新动态、典型经验、创新做法、特色亮点、发展成就以及下阶段计划进行的新举措和重要活动等内容的材料

二、报送要求

1、报送的新闻线索要事实准确、事例真实、数据可靠,要具有一定的新闻价值、典型意义和自身特色,有亮点、有细节、有故事。

2、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重视新闻线索报送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要健全报送网络,落实信息报送通讯员具体负责新闻线索的搜集、整理、定期推荐和采访联络等工作,确保报送及时,对接顺畅。

3、每条新闻线索附至少15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并注明采访联系人姓名及其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填报表格见附件) ,按附表格式填写后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宣传部,重大或时效性强的新闻线索随时报送或电话联系。电子邮箱:fzdxb1978@sina.cn 。电话:22865036,宣传部将对各单位上报的新闻稿件、线索数量、媒体采用情况和排名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新闻宣传先进评比的参考依据。

三、线索处理

宣传部将对各单位报送的新闻线索进行汇总、梳理和筛选,或根据情况采写补充后,通过《福州大学报》、新闻网、官方微博微信等校内媒体广泛发布,对特色鲜明、表现突出的成果、举措、人物及事迹,将向社会媒体重点推介,重点选题将邀请中央、省、市主流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附件:新闻线索报送表

                                                    党委宣传部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