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宣[2017]3号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对校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讲坛(论坛)等实行“一会一报”制的要求,深入贯彻《关于印发福州大学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等管理的意见》(福大委宣[2012]4号)、《福州大学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重申做好校内讲坛(论坛)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校宣[2016]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委对我校2016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的要求,现就校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讲坛(论坛)等登记备案工作再次重申如下:
一、已报备的系列讲坛(论坛)基本信息
编号 | 名称 | 主办单位 | 负责人 |
f001 | 嘉锡讲坛 | 宣传部、团委、图书馆 | 谁主办,谁审批,谁负责 |
f002 | 先锋讲坛 | 组织部、宣传部、党校 | 谁主办,谁审批,谁负责 |
f003 | 闽江学者沙龙 | 学生工作(部)处 | 吴唐风 |
f004 | 我与长江学者面对面 | 学生工作(部)处 | 吴唐风 |
f005 | 心灵讲坛 | 学生工作(部)处 | 潘 曦 |
f006 | 晚霞讲坛 | 离退休工作(部)处 | 张海滨 |
f007 | 可镁科学讲坛 | 石化学院 | 侯琳熙 |
f008 | 博雅论坛 | 经管学院 | 夏丽君 |
f009 | 百名教授讲坛 | 建筑学院 | 罗涛 |
f010 | 设计师论坛 | 建筑学院 | 权斌 |
f011 | 旗山群学讲坛 | 人文学院 | 甘满堂 |
f012 | 日新论坛 | 材料学院 | 王剑龙 |
f013 | 修身讲坛 | 材料学院 | 王剑龙 |
f014 | 东南法学名家讲坛 | 法学院 | 丁国民 |
f015 | 紫金讲坛 | 紫金学院 | 郑寿 |
各单位要对系列讲坛(论坛)加强管理,明确主管单位和负责人是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新创办的系列讲坛(论坛)需履行登记备案手续(附件1)。未上报获得统一编号的讲坛(论坛)一律被视为违规组织与活动。
二、相关要求
1.严格实行“一会一报”制度。按照“谁主办、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各单位组织报告会、研讨会、讲座以及单次讲坛(论坛)等,必须报送各自主管部门,经审查通过并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后方可举行。未经审批,任何个人、单位、学术团体、学生社团不得擅自举办。凡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而举办的,或者因疏于管理而造成不良社会政治影响的,将依据《福州大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完善审批程序。对于影响特别重大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讲坛(论坛),由主办单位报主管校领导同意;各单位自行组织的此类活动,须经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审批同意;学生组织(研究生会、学生会 等学生社团)举办此类活动,须按照隶属关系经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等机关部处或相关学院党委审批同意。以上情况,均需报党委宣传部备案。邀请境外人员担任报告人、举办国际会议,主办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共中央有关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规定,经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同意,报党委宣传部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主办单位应加强对会议全程包括宣传报道的监管。
3.明确责任。按照《福州大学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各学院党委书记,机关部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举行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讲坛(论坛)情况进行把关。
主办单位要如实填写《福州大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讲坛(论坛)申请表》(附表2),原则上学术讲座应提前三日,大型报告会应提前一周申请,纸质版送至校党委宣传部(行政北楼西402室)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cb@fzu.edu.cn,联系电话:22866475。
附件1:福州大学校内讲坛(论坛)登记备案表upload/file/2017331162645881.docx
附件2:福州大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讲坛(论坛)申请表upload/file/201733116272033.docx
党委宣传部
2017年3月31日
附表1:
福州大学校内讲坛(论坛)登记备案表
基本 情况 | 名 称 | |
成立时间 | | 主办单位 | |
活动地点 | | 参加对象 | |
类别 | □科技类 □社科类 □两者皆有 | □系列 □单个 |
主 要 内 容 | |
负责人(主持人)情况 | 姓 名 | | 性别 | | 电话 | |
政治面貌 | | 职称 | | 职务 | |
工作单位 | |
主办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审批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附表2:
福州大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讲坛(论坛)申请表
时间 | | 地点 | |
报告题目 | |
主办单位 | | 报告人 | |
报告人简介 | |
主办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审批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