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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典型案例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3-13 浏览次数:

校宣〔2017〕1号

各分党委:

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关系学校可持续发展,关系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广大教师要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召开福州大学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案例总结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对本单位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特色、亮点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可以就以下一个方面或者多个方面形成案例总结:

1.加强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完善教师师德考核的有效方法和组织实施情况。

2.在教师中发展党员,推进教师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教师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和组织实施情况。

3.促进教师为学校发展献言献策、服务高等教育,组织教师开展社会实践、服务社会的有效方法和组织实施情况。

4.关心解决教师实际困难,关注教师心理健康,促进教师个人成长发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有效方法和组织实施情况。

5.优化教师成长发展制度环境,加强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条件保障的有效方法和组织实施情况。

6.开展高层次人才或者青年教师等某个教师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办法和经验。

二、工作标准

1.特色鲜明。案例紧扣时代脉搏,符合本单位特点,贴近教师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

2.成效明显。案例涉及活动已经开展并收到实效。

3.注重创新。案例形式新颖、思路创新,在教师中认可度高。

4.便于推广。案例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较为广泛的适用性。

三、有关要求

1. 福州大学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初定于2017年3月或4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届时陈永正书记将参加并就下一步我校如何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进行部署,会上将选取部分单位进行案例经验交流,请各单位做好准备。

2.格式要求。主标题使用小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副标题或单位名称使用小三号楷体,正文使用小三号仿宋。正文中,一级标题使用小三号黑体(不加黑),二级标题使用小三号楷体。行距为29磅。

2.请各分党委于2017年3月24日前将《XX分党委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典型案例》(2000字以内)上交校党委宣传部(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402室,电话:22866475,邮箱xcb@fzu.edu.cn),届时将汇编成册作为工作交流材料。

党委宣传部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