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宣[2017] 18号
各学院党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闽教体【2017】24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学校艺术教育改革,推动学校美育事业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自2018年1月起举办2017年全省师生优秀美术作品展。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
1.参评对象为在职教师、在校在读学生。
2.请参评作者按通知要求,将参选作品(限投1件)拍摄冲洗一张10吋照片,同时填写相关信息(见附件的参评表),并在照片背面粘贴“‘美育八闽’-福建省2017年全省师生优秀美术作品展”参评表,于11月10日前交至党委宣传部文化建设科(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409室),由学校统一汇总并报送,联系人:陈浩,联系电话:22866479。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举办2017年全省师生优秀美术作品展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文 明 办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