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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州大学院一级统战工作考核评价表》及学院报送自评情况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12-11 浏览次数:

各学院党委:

今年学校将对各学院党委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按照要求,学院统战工作的开展情况也被纳入本次考评内容。为方便大家更直观地了解本学院有关统战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正式印发《福州大学院一级统战工作考核评价表(试行)》,供参考。

另请各学院党委比照考评表指标内容组织自评(相应项目应有支撑材料),并将自评情况于2017年12月25日前报送校党委统战部。

联系人:李敏、刘燕

联系电话:22865335、22865338 E-mail:tzbgp@fzu.edu.cn

地址:行政南楼212办公室

附件:《福州大学院一级统战工作考核评价表(试行)》

校党委统战部

                                2017年12月8日

附件:   福州大学院一级统战工作考核评价表

(试行)

项目

考 核 内 容 和 指 标 要 求

考评标准

得分

组织领导

抓实统战工作分工:

明确书记是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

按照“人格好、形象好、人缘好”的统战干部素质要求配好院党委统战委员

3分/项

统战工作纳入院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

院党委的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

(应包含有统战工作内容)

3分/项

有总体部署:

院党委专题会研究统战工作

3分/次

健全统战工作若干制度:

学院党委是否建立有情况通报、征求意见、联系交友、民主监督等相关统战工作制度

2分/条

准确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统战工作情况:对本学院的统战对象有关信息等设立台账(如: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留学归国人员、侨联会员、少数民族师生、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等名单),进行动态管理

2分/份

宣传学习

统战内容纳入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安排有关统战理论学习及重要文件传阅、重要会议精神传达等内容的专题学习会

3分/次

反映统战工作情况:

及时汇报学院有关统战范畴的工作动态、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协同上级妥善应对有关统战工作的突发事件或敏感事件;

扩大统战工作影响:

在院内外积极宣传本学院统战工作的好做法、好事例和突出成效

2分/条

举办统一战线学习宣传活动:

承办校级及民主党派、统战团体省级组织的有关活动,邀请统一战线代表人士来校访问、讲座等,并及时宣传报道

3分/次

民主政治建设

院党委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的落实:

及时了解重点统战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认真收集和反馈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1分/次

加强民主监督:

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或列席院党政联席会议;

实行重要院情通报会制度,召开统一战线情况通报会,向全体统一战线成员介绍学院办学情况,听取他们对学院班子建设和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联席会1分/次,通报会2分/次

重视党外干部队伍建设:

将党外干部培养纳入学院总体计划,协助校党委统战部及时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考察工作,助力他们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

省级及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分/人,校级民主党派、统战团体正主委、主要负责人2分/人;市、县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分/人,校级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副主委、副职负责人1分/人;党外副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3分/人,正处级领导干部2分/人,副处级1分/人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合理政治资源配置,有意识地把一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留在党外(着眼全局,视情况适量举荐年轻教师加入民主党派);重视无党派人士的物色、推荐和培养,协助校党委统战部以及上级统战部门做好无党派人士身份确认

由校统战部按照学院实际情况评分

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举办的有关学习培训、参政议政和调研考察等统一战线活动;为民主党派成员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1分/次。有制定具体保障制度每项加2分

台港澳侨、归国留学人员、民族宗教等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台港澳侨政策,重视发挥学院有关代表人士的积极作用

1分/次。举行专项活动每次加2分

协力做好学院归国留学人员的思想引导、管理服务等统战工作

1分/次。承办校级活动每次加2分,省级活动每次加4分

宣传和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少数民族师生工作,重视把握学院中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新情况,坚决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问题所进行的渗透、破坏和分裂活动

1分/次

特色工作

创新建设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统战文化研究平台,培育具有较高层次的统战理论研究课题、研究成果

8分/项

党员干部、统战对象撰写的统战工作经验、调研文章在校级及以上会议交流或省级及以上有关刊物和媒体采用

5分/项、条

党外代表人士的建言献策获得中央和省级领导的重要批示

中央一级30分/条,省级5分/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