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党委组织部《关于本学期组织工作要点和党日活动安排的通知》(校组〔2012〕11号)安排,现将本学期全校党员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学期全校党员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时间原定为12月13日,因临近期末,现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在2012年12月30日前自行安排时间学习。
二、活动内容
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所属党员学习党的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精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知识。此外,各单位还要结合本次党风党纪教育组织非党员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与学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知识。
主要学习材料:
1.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反腐倡廉和党的纪律的部分内容;
2.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3.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4.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简要介绍。
三、具体要求
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认真抓好本次党风党纪教育。
请各单位于2013年1月5日前将此次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报告纪委办公室(旗山校区山南行政楼222室,联系电话:22865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