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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福州大学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2-12-24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的部署,全面系统地推进我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将《福州大学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福 州 大 学 2012年12月16日
福州大学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系统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水平,根据《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以及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遵循高等教育的规律,立足学校建设发展的实际,以规范职权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惩防体系建设重点任务,融入业务和管理流程之中,与推进党的建设、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优化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系统治理,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工作,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持改革创新,尊重各单位和师生员工的首创精神,探索预防腐败的新办法、新途径;坚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单位、不同岗位特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三)目标要求。通过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廉政风险意识,进一步明确单位职权、岗位职责与廉政责任,优化业务流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职权运行,健全廉政风险识别、监控、预警和处置的机制,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更加科学,在惩防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在2013年底前在机关部处和直属单位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2014年8月底前建立覆盖全校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实施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面向校领导班子、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重点是涉及人、财、物管理的部门和岗位,以及处级以上(含处级)领导岗位。 (二)主要内容。围绕职权运行流程,从岗位、部门和学校三个层次,全面排查在职权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制定和实施防控措施,通过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的循环周期,建立循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步骤安排和具体任务 我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机关部处和直属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从2012年12月到2013年底完成廉政风险防控第一循环周期工作。第二批为各学院,从2013年9月到2014年8月底完成廉政风险防控第一循环周期工作。 第一批完成廉政风险防控第一循环周期工作的主要步骤与任务如下: (一)开展动员部署。(2012年12月) 1.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成立福州大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校纪委,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与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由校纪委书记兼任。各单位要实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成员的工作职责。 2.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出台《福州大学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开展时限和每项任务的责任人,填写《工作任务分解与进度表》(附件2),于12月30日前交到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组织宣传动员。加大校园媒体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积极良好的氛围。通过召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处级干部廉政教育会等形式,开展工作动员。各单位结合党日活动,组织所属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文件规定,抓好本单位的宣传动员工作。 (二)明确单位职权和工作流程。(2012年12月~2013年3月) 1.明确单位职权。摸清职权底数是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各单位结合实际,对各类职位、职权、职责进行系统清理,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进一步明晰单位管辖事项、服务对象的范围,明确职权名称、内容、取得依据、对应的制度规范,制定职权目录,填写《职权目录表》(附件3)。同时,对单位内部的人、财、物管理职权进行清理、规范,明确内部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时限和廉政要求。 2.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针对每一项职权,优化运行流程,对照工作程序,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对办理主体、条件规则、实现步骤、流转程序、办理期限、运行方式、监督方式等方面作出严密、具体、明确的规定,使职权运行每个环节相互配套、相互衔接。对于政策法规有明确规定的职权,按照法定程序绘制流程图,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实际运转的工作程序绘制流程图。 3.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单位职权、职责分工和第二轮岗位聘任工作,结合流程图绘制,进一步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使涉及单位职权运行的各个岗位普遍建立岗位职责与廉政责任的一一对应关系。 《职权目录表》、“职权运行流程图”于3月30日前交到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找廉政风险(2013年4月~2013年5月) 廉政风险是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查找廉政风险就是对廉政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分析,是有效处置风险的前提。 1.查找岗位风险。 按照全员参与、对岗不对人的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通过自己查找、群众评议、案例分析、专家建议和组织审定等方式,根据单位职权运行流程、岗位职责,围绕人、财、物管理与业务处置事项,查找廉政风险点,即查找存在廉政风险的具体工作环节和工作内容,分析廉政风险具体内容及表现形式。 重点查找职权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廉政风险。职权行使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职权滥用的风险;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思想道德方面,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职权,履行岗位职责的影响,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 全体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找准廉政风险点,描述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填写《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附件4、5、6)。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核;副处及以上干部由分管校领导审核;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风险由校党委常委会审核。 2.查找单位风险。 在汇总岗位廉政风险点、分析岗位廉政风险的基础上,对照单位职能与职权运行的流程,针对容易产生腐败消极现象的重点部位、环节以及岗位,查找由于职权运行程序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廉政风险。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填写《单位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附件7),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审核。 3.查找学校风险。 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结合校级领导干部岗位廉政风险与各单位廉政风险汇总情况,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查找在基建工程、财务管理、资产运营、物资采购、干部人事、科研经费、学术诚信、招生录取等方面廉政风险点,分析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填写《学校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附件8)。 4.评估风险等级。 依据廉政风险点的多少、职权重要性与行使的频率以及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危害程度等内容,将风险等级评定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岗位廉政风险通过个人自评、单位审定确定风险等级;副处及以上领导干部岗位廉政风险通过个人自评、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确定风险等级;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岗位廉政风险通过个人自评、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确定风险等级;单位廉政风险等级通过单位自评、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确定风险等级;学校廉政风险等级由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审定确定风险等级。 学校廉政风险由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管理和负责,校级领导干部岗位廉政风险由校领导班子集体管理和负责,纪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廉政风险主要由各单位负责防控,其中高等级风险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管理和负责,校纪委和分管校领导予以监督;中等级风险由单位分管领导管理和负责,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检委员予以监督;低等级风险由涉及岗位工作人员直接管理和负责,单位分管领导监督。各单位重点加强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工作。 《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单位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应于4月30日前汇总后报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制定和实施防控措施(2013年5月~12月) 1.制定防控措施。(2013年5月~6月) 针对廉政风险和风险等级,各级各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做到每一项廉政风险都有应对的防控措施。属于职权行使方面的,要建立健全职权运行程序规定,探索完善分权、控权的有效办法,规范职权行使,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风险防控措施;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于思想道德方面的,通过开展专题党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岗位廉政风险的防控措施由该岗位人员本人制定,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附件9、10、11)。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副处及以上干部的报分管校领导审核;校级领导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由校党委常委会审核。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由集体研究讨论制定,填写《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附件12)。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由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建议方案,经校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填写《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附件13)。 《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应于6月30日前汇总后报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实施防控措施。 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方法,认真组织各类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并将防控措施融入到业务工作和惩防体系建设之中。各单位和领导干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履行监督监管职责,对管理范围的廉政风险予以日常监控,加强对所属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制度机制运转、职权运行过程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预警机制,针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综合运用谈心疏导、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避免廉政风险转化为腐败行为。 (四)考核防控效果(2013年10月~11月) 各单位于2013年10月前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比措施实施前后的效果,检查目标是否实现,对没有实现预定目标的,要重新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对策,直至实现目标。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和考核。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结合开展。 (五)完善操作规程(2013年12月) 根据考核结果,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程序,结合形势发展,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 四、建立循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一循环周期工作完成后,各级各单位以年度为周期,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通过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等工作循环,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动态管理。 (一)计划环节。(每年1月~3月) 在上一循环周期考核修正基础上,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单位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新要求,各级各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调整、上一循环周期防控措施落实的效果以及反腐倡廉实际需要,及时更新廉政风险点,调整原有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内容,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机制健全。 (二)执行环节。(每年3月~12月) 各级各单位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廉政风险的要求,认真落实调整完善后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抓好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项工作,推进工作创新,加强科技防控,防止廉政风险转化为腐败行为。 (三)考核环节。(每年9月~11月) 各级各单位通过单位自查、群众评议、阶段检查、年度考核,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质量考核,对廉政风险查找与定级的科学合理性进行评估,检查每项防控措施的执行效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发挥及时纠错的功能。 (四)修正环节。(每年12月) 各级各单位根据考核评估结果,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改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启动下一个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质量管理循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关键在领导,责任在班子。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形成主管领导具体抓、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协助抓的工作格局。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实际,带头分析查找廉政风险及原因,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业务范围内的排查防控。 (二)突出重点,稳妥推进。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加强宣传动员,合理确定本单位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进度,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要以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环节、岗位以及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加强防控,做到职责明确、岗位清晰、措施得力,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确保不漏岗、不缺项,真正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建立符合我校实际和单位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三)开拓创新,勇于实践。要结合福州大学章程起草制定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权力结构,对各单位职权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在重点部位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运用科技防控手段,探索建立职权网上公开运行和实时电子监察办法,将廉政风险和公共资源配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控范围。研究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分析和预警机制,通过审计、干部考察、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舆论监督、效能监察、纠风治理、信访举报和案件分析等,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 (四)加强指导,务求实效。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是源头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创新,也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各单位进行工作指导,定期开展督办检查。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通力合作,加强沟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实际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查缺补漏、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既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又提升工作效能,确保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1.第一批开展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单位名单 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任务分解与进度表 3.职权目录表 4.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5.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副处及以上领导干部) 6.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校级领导干部) 7.单位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 8.学校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 9.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10.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副处及以上领导干部) 11.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校级领导干部) 12.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 13.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 附件1-13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