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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3-13 浏览次数:

福大委〔2015〕2号

各二级党组织,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附件1

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表(2014年度)

填报单位(公章):                                                                  签发人:

类别

重点任务

自查项目

自查情况

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

1.学院党委(总支)担负全面领导

反腐倡廉建设政治责任的情况

(1)学院召开党政会议研究部署学院反腐倡廉工作次数。

(2)制定符合本学院实际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措施与方案,推动工作落实情况。

(3)纪检委员列席党政联席会议次数。

(4)纪检委员参与学院工作监督事项数。

2.学院党委书记履行反腐倡廉建设

第一责任人职责

(5)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次数、情况。

(6)对反腐倡廉重要问题亲自过问次数、情况。

(7)对反腐倡廉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次数、情况。

(8)配合纪检部门办理信访举报情况。

3.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职责范围工作

(9)主动作为,加强请示汇报,组织研究和抓好分管范围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10)领导班子成员实际述职述廉人次/领导班子成员应述职述廉总人次。

4.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情况

(11)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次数。

(12)学院分党校组织廉政党课次数。

(13)按照学校部署组织党员党风党纪教育人数。

(14)对单位所属干部职工廉政提醒次数。

(15)开展廉政文化活动次数/参与人数。

(16)自行举办的其他廉政教育次数/参与人数。

落实八项规定

精神

5.出台相关制度、措施情况

(17)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贯彻意见或实施办法,进行全面部署。

6.压缩“三公”经费等支出

(18)简化接待、会议、出访等活动,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公车运行费、出国经费等项目支出。

7.纠正“四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9)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纠正“四风”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8.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情况

(20)对照相关规定,对落实执行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以及

监督检查等情况

 

9.因机构调整、职能增减以及岗位变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

(21)是否重新开展梳理职权、绘制流程图、查找风险点、制定和实施防控措施,以及相关情况。

(22)新梳理(新增)的三重一大事项名称,其主要内容,对该项事项决策运行作出明确规定的法规制度文件,该事项决策议事规则、决策载体、监督方式。

(23)新绘制或修订的职权运行流程图数(具体流程图附在本表后)。

10.调整廉政风险点的情况

(24)增加或减少廉政风险点数量\调整后廉政风险点总数\其中高等级、中等级、低等级风险点数量。

(25)增加或减少的廉政风险点名称。

11.调整廉政风险等级的情况

(26)提高风险等级的廉政风险点名称\原等级\现等级。

(27)降低风险等级的廉政风险点名称\原等级\现等级。

12.新制定和实施的防控措施

(28)新制定的防控措施数\防控措施项目总数。

(29)完善本单位廉政风险预警处置及管理机制情况。

(30)健全完善制度数及名称。

13.分级分类管理情况

(31)风险防控管理每个具体负责人,及其所管理项目数,日常管理到位情况(负责人自评,好,合格,差)。

14.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创新情况

(3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特色做法、亮点工作。

15.健全反腐倡廉工作制度、管理制度情况

(33)制定党风廉政工作制度/具体制度规定名称。

(34)制定管理制度项目数/具体制度规定名称。

16.实施科学民主决策

(35)按照党政共同负责的要求,落实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集体决定重大事项次数。

17.加强内部财务管理

(36)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情况,加强年度经费预算公开力度,实施财务公开数次,向教代会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策次数。

18.实施党务、院务公开等民主监督情况

(37)实行党务公开项目数。

(38)深化院务公开工作,实行院务公开项目数。

(39)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次数/讨论通过重大议题数。

19.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情况

(40)上一年度学院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征求群众问题个数/到目前解决数。

(41)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实际人次/应报告总人次。

加强

惩处

工作

20.信访查纠的情况

(42)领导干部接访人数/解决问题数。

(43)认真办理学校转办的信访件次数。

(44)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并严肃处理发生在教职工中的违纪行为次数。

(45)及时纠正所属干部、教师、员工中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次数。

整改情况

21.整改落实情况

(46)上一年度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发现问题和不足情况。

(47)整改情况及成效。

工作

成效

22.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成效的情况

(48)工作成效、创新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参与经验交流、表彰以及被校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认可的工作创新,参与廉政理论研究情况)。

备注:1.自查情况的填写要明确、真实、简洁,如内容较多可另附纸。2.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件2

机关部处和公共服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表(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重 点 任 务

具  体  内  容

自查情况

填报和支撑

材料提供单位

党政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

1.党政主要领导落实“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

(1)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亲自组织传达学习,研究贯彻举措。

党办校办牵头,纪委、监审处配合

(2)亲自听取反腐倡廉情况汇报,分析形势,查找问题。

(3)对年度重要工作,亲自分解任务、督促落实。

(4)亲自上廉政党课,抓好宣传教育工作。

2.党政主要领导落实“四个亲自”:重大问题亲自过问

(5)对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

党办校办牵头,纪委、监审处配合

(6)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亲自把关、跟踪问效。

(7)对班子其他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亲自约谈、监督整改。

3.党政主要领导落实“四个亲自”: 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8)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针对重点环节,尤其是可能出现职能交叉、工作脱节、推诿扯皮的关键节点,亲自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确保运转顺畅、有效推进。

党办校办牵头,纪委、监审处配合

4.党政主要领导落实“四个亲自”: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9)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办情况汇报,组织力量进行督促办理。

党办校办牵头,纪委、监审处配合

(10)及时研究解决执纪部门查办案件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坚决反对和制止说情、阻挠甚至威胁、干扰办案工作的行为。

5.党政班子成员抓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1)主动作为,加强请示汇报,组织研究和抓好分管范围的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党办校办牵头,机关各部处、各单位配合

6.选好用好干部

(12)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情况。

组织部

(13)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情况。

(14)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况。

(15)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执行收入申报规定,述职述廉,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干部交流、在职回避等制度情况。

(16)诫勉谈话人次/任前廉政谈话/函询人次

纪委、监审处

(17)干部提任前征求纪委意见人次/应征求人次

组织部

(18)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人数/应审计人数/占比

组织部

(19)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人数/应报告人数

组织部

(20)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数

组织部

(21)主动上缴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商业预付人数/涉及金额

纪委、监审处

7.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22)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情况。

党办校办牵头,机关各部处配合

7.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22)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情况。

党办校办牵头,机关各部处配合

(23)健全和严格执行招生制度,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规范特殊类型招生的情况。

教务处、研究生院

(24)健全和严格执行收费制度,深入实施收费阳光工程,严格按照规程开展收费工作情况。

计财处

(25)加强纠风专项治理,进一步巩固教育乱收费和乱办班行为的治理成果,严肃查处、坚决纠正损害学校声誉和群众利益的行为。

纪委、监审处

8.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26)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与要求,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相关措施情况。

纪委、监审处

(27)推进源头治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及2014年新制定修订制度规定名称。

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28)落实好《福州大学章程》,以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契机,健全议事规则,进一步优化权力结构与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职权制约和协调机制情况。

党办校办

(29)完善职称评审工作规程,制定职称评审监督检查制度和失职责任追究办法。

人事处

(30)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规范行政干部、教师、科研人员兼职行为的具体办法。

(31)严格执行人事工作规定,加强对人事招聘的监管情况。

(32)发挥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的作用,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校企关系,完善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

资产经营公司、科技与产业发展中心

8.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33)按照高校要履行校办企业、资产经营公司出资人管理职责的要求,建立投资效益考评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增值。严格落实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有关规定,完善资产转让租赁和其他对外经济活动的市场配置机制,防止学校资产流失等情况。

基建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科技与产业发展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4)完善公开制度,开展信息公开、校务公开工作情况

党办校办、组织部

(35)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研究制定《福州大学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编制党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方式与载体、责任单位、时限与范围等事项情况。

(36)制定学校重大决策督查督办制度,健全学校信访举报督查督办制度。

党办校办

9.领导和支持执纪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37)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责,健全反腐败体制和工作机制。

党办校办牵头,纪委、监审处配合

(38)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党办校办,纪委、监审处配合

(39)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部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党办校办牵头,纪委、监审处配合

(40)加强纪检监察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审计干部成长。

组织部

(41)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办案或审计工作中经费、车辆、场所等后勤保障有力。

计财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

10.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

(42)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践行“三严三实”。

组织部

(43)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收入申报规定,认真执行述职述廉等规定情况。

(44)落实“一岗双责”,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情况。

11.加强对重点部位、环节、岗位的事务性监督和管理

(45)落实《福建省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监督暂行办法》,执行基建修缮相关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强化工程建设与修缮工作的监管情况。

基建资产管理处

(4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规制度和学校有关物资设备采购的各项规定,强化物资设备采购监管情况。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资产管理处

(4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财务法规制度和学校有关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年度经费预算公开力度,强化财务监督和管理情况。

计财处

(48)加强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情况。

科技处、社科处、科技开发部

(49)严格落实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有关规定,加强资产管理和监督情况。

基建资产管理处

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12.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突出主业、加强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50)协助党委组织协调惩防体系建设。

纪委、监审处

(51)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情况。

(52)落实“四转一强”,探索推进纪律检查机制创新情况。

(53)加强专项监察,转变和创新监察监督方式,加强监督结果运用情况。

(54)开展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基建修缮工程审计、专项审计、科研审签等工作情况。

(55)坚持抓早抓小,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

(56)认真办理信访举报件,做到核查深入、处理及时、管理规范。

(57)严肃查办违纪案件。

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13.出台相关制度、措施情况

(58)制定相应的贯彻意见、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情况,进行全面部署。

党办校办牵头,机关各部处配合

14.加强日常管理情况

(59)执行《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加强学校“三公”经费管理的意见》,加强会议活动、文件简报、新闻报道、出访活动、办公费用支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情况。

党办校办牵头,计财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外事办配合

15.压缩“三公”经费等支出

(60)“三公”经费等支出同期增减  %\ 增减数额

计财处

16.组织整改及日常监督情况

(61)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纠正“四风”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党办校办、组织部

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16.组织整改及日常监督情况

(62)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贯彻落实办法和我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意见,对落实执行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63)组织日常监督情况。

党办校办牵头,纪委、监审处配合

17.开展明察暗访、抽查及处理情况

(64)组织明察暗访和抽查情况。

纪委、监审处

(65)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并选择典型案例通报情况。

18.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其他情况

(66)其它落实规定的具体措施和效果情况。

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

19.因机构调整、职能增减以及岗位变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

(67)是否重新开展梳理职权、绘制流程图、查找风险点、制定和实施防控措施,以及相关情况。

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68)新梳理(新增)的职权数,按照《福州大学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填报职权目录表(请另附本表后)。

(69)新绘制或修订的职权运行流程图数(流程图请另附本表后)。

20.调整廉政风险点的情况

(70)增加或减少廉政风险点数量\调整后廉政风险点总数\其中高等级、中等级、低等级风险点数量。

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71)增加或减少的廉政风险点名称。

21.调整廉政风险等级的情况

(72)提高风险等级的廉政风险点名称\原等级\现等级。

(73)降低风险等级的廉政风险点名称\原等级\现等级。

22.新制定和实施的防控措施

(74)新制定的防控措施数\防控措施项目总数。

(75)完善本单位廉政风险预警处置及管理机制情况。

(76)健全完善制度数及名称。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

23.分级分类管理情况

(77)风险防控管理每个具体负责人,及其所管理项目数,日常管理到位情况(负责人自评,好,合格,差)。

24.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创新情况

(78)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特色做法、亮点工作。

制度执行力

25.本单位制定的仍然有效的各类制度制度名称,文号,发文时间

适用范围(全校、本单位)

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要求,是否开展对该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时间、对象、发现问题)

对制度执行情况予以自评(单位负责人自评,好,合格,差)

填报单位(根据制度数自行调整填报行数)

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廉政教育

26.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80)理论中心组反腐倡廉学习次数。

宣传部

(81)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活动次数。

纪委、监审处

(82)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班次数/人数。

党校

(83)组织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次数。

宣传部

(84)各单位自行组织的廉政教育活动情况(内容、参与人数)。

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85)开展廉政理论研究情况。

纪委、监审处

综合治理

27.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86)对检查反馈意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计划,提出具体措施,积极整改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情况。

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28.工作成效、创新情况

(87)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创新及成效情况,包括各单位对业务管理范围和服务范围的监督管理工作的创新举措,以及本单位和所属员工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监督等创新举措。

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备注:根据填报内容,各单位自行调整表格行数;自查情况的填写要明确、真实、简洁,如内容较多可另附纸;.统计时限为201411日至1231日。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做好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和迎接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来校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单位应于2015年3月9日前对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上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自查表。学校将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各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

1.机关各部处和公共服务单位按照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贯彻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落实校纪委六届二次全会暨2014年全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完成《福州大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4年度任务分工方案》情况,强化管理范围的监督意识和监督作用的情况,研究、部署和开展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反腐倡廉建设的特色做法、创新举措。

2.学院领导班子贯彻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担负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落实校纪委六届二次全会暨2014年全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完成《福州大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4年度任务分工方案》情况,学院党委按照《福州大学纪委关于二级党组织纪检工作的规定》,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纠风、惩处等工作情况,领导和支持纪检委员开展工作情况,以及反腐倡廉建设的特色做法、创新举措。

(二)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贯彻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福州大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4年度任务分工方案》情况,特别是突出主业、加强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情况。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贯彻落实办法和我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意见的情况

1.制定、出台相关制度、规定、措施情况;

2.执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加强学校“三公”经费管理的意见》,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3.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纠正“四风”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情况,查处、问责、通报情况;

5.其它落实规定的具体措施和效果情况。

(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

1.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福州大学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自查、自纠、自防、自控的要求,开展好廉政风险防控第二轮循环周期工作情况,抓好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等工作循环情况。

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情况,更新廉政风险点,调整原有风险等级,制定和实施防控措施的情况。

3.加强科技防控,完善和创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情况。

(五)2013年度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形成自查报告,并认真整理相关支撑材料,以便学校抽查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延伸检查。根据自查情况,各学院填写《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表》(见附件1),机关各部处、各单位填写《机关部处和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表》(见附件2)。联系人:林元新、王海龙,联系电话:0591—22865580(兼传真)。

 

附件:1.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表

2.机关部处和公共服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表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