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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全校党员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4-11-14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党委组织部《关于本学期组织工作要点和党日活动安排的通知》(校组〔2014〕14号)安排,现将本学期全校党员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学期全校党员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时间原定为11月14日,因校运会冲突,现调整为2014年11月21日-2014年12月5日期间开展,请各单位务必结合工作实际在此期间自行安排时间组织学习。 二、活动内容 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组织所属党员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精神。同时结合省纪委提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五个严禁”要求,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以及工作日午餐饮酒等;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防“节日病”的发生和蔓延。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学校印发的有关通知,引导党员干部认真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表率。 主要学习材料: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3.王岐山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4.《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文) 5.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评论员文章 6.学校有关通知 三、具体要求 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认真抓好本次党风党纪教育,重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反腐倡廉建设的精神,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实质。 请各单位于2014年12月10日前将此次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书面报告纪委办公室,并将书面报告电子版及学习现场照片2张发到校纪委电子邮箱(旗山校区山南行政楼222室,联系电话:22865580,电子邮箱:jwc@fzu.edu.cn)。 附件:主要学习材料(点击下载) 校纪委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