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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达有关通报做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9-3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近日,省教育纪工委,省教育厅纪检组、监察室下发了《关于我省教育系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情况及有关典型案件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我省教育系统存在的公务接待违规,公车购置、使用和管理不规范,个别干部违规收受礼金,“三公经费”控制不严等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对教育系统存在的违规问题和违纪案件予以及时查纠、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和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
“
四风
”
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各单位一定要从通报的问题和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通报强调,中秋、教师、国庆
“
三节
”
期间,省纪委提出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
“
五个严禁
”
要求,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以及工作日午餐饮酒等;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防
“
节日病
”
的发生和蔓延。各单位必须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严格按照
“
五个严禁
”
要求规范开支。在此强调,高校的科研经费姓
“
公
”
,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尤其不能花在节礼上,不能花在吃吃喝喝上,不能花在玩乐上。
通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到铁面执纪、违纪必惩,紧紧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务必抓出成效。检查中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办法。对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快查快办,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既严肃处理当事人,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作出处理的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坚决打赢纠风肃纪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现将通报中公布的较为典型的案件链接以及中央纪委网站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每周通报的链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自查自纠,进一步抓好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附件:
1.
校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汇编的链接
2.
中央纪委网站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每周通报的链接
校纪委
2014
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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