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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校长“不收礼”承诺公告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9-23
浏览次数:
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家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真正让学生及家长放心。根据《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教师节等节日期间在全省各类学校教师中开展“不收礼”活动的通知
》我谨代表全体校领导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谢师宴”。
三、不要求、暗示或诱导学生参加本人组织或与本人有利益关系的补课,并违规收受补课酬金。
四、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五、不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六、不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七、不利用职务之便要求学生及家长为个人谋取私利。
八、不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以上承诺公示7个工作日(自2014年9月5日至2014年9月16日),请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家长给予监督。
校(院)长(签名):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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