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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6年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中共福州大学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6-04-1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经校党委同意,定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2016年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中共福州大学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2:30

二、会议地点: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325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全体校领导(由党办校办负责通知)

2.校纪委委员(由纪委负责通知)

3.机关各部门与公共服务单位负责人(由各单位秘书负责通知)

4.各二级党组织书记(由各单位秘书负责通知)

5.各学院院长(由各单位秘书负责通知)

6.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由各单位秘书负责通知)

7.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由各单位负责通知)

8.校特邀监察员、特邀审计师(由纪委负责通知)

9.校廉政建设研究所全体人员、省纪委监察厅我校特约研究员(由纪委负责通知)

请各单位秘书将本单位参会人员名单及请假手续于4月12日下午下班前报校纪委办公室(行政南楼215室,联系电话:22865582),并通知参会人员于4月14日下午2:20前准时入场。参会人员未经书面请假不得缺席。

特此通知。

校 纪   委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