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监〔2015〕2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15〕2号)和《福州大学章程》等有关文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服务,推动创业型东南强校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现就加强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校内部审计,是通过对学校与资源利用有关的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审查,并进行确认、评价、咨询,旨在促进完善管理控制、防范风险、创造效益,从而促进学校事业目标的实现。加强内部审计,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手段,是强化过程监管的重要方式,是提高资源绩效的重要保障,对于保证学校资金、资产安全完整,规范经济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改善内部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健全审计工作机制。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支持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定期部署和检查审计工作,听取审计工作汇报,保证审计经费和工作条件。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内部审计与外部社会审计的结合,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探索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将部分审计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全过程指导跟踪评估。
3.推进审计工作全覆盖。审计部门依法审计、依法查处问题、依法通报审计结果,不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要依法、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电子数据信息和文件资料。
4.提高审计队伍专业化水平。按照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能力的要求,加快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足额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加强审计人员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审计人员专业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专业化、复合型、高素质的内部审计队伍。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力发挥审计功能
1.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是根据国家有关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将学校任命或聘任的各单位正职领导干部、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审计范围。二是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适时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承担重要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三是按照“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原则,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由组织部门委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要审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听取审计情况报告,研究审计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人事部门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2.加强科研经费审计。一是进一步推动完善科研管理体制,健全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的直接责任,以及项目单位和科研、财务等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落实分工,加强协调,形成监管工作合力。二是以规范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与执行、完善管控机制、提高使用效益、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审计。三是通过审计,既促进科研人员合规使用经费,防控廉政风险,又要促进科研创新成果涌现,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绩效。
3.加强工程项目审计。一是以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积极开展招标控制价审计,规范招投标管理,加强竣工结算审计,推进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扩大工程项目审计覆盖面。二是加强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审计监督,对其基本建设各阶段及关键环节业务管理活动的合法性、恰当性、有效性进行动态审查和评价,促进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化,有效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充分利用外部社会审计资源,严格受托社会审计机构的遴选,加强社会审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4.推动内部控制审计。将内部控制审计作为内部审计日常工作,通过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审计,推动学校各部门内部控制建设,切实防范风险。一是结合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开展校部机关、学院等层面的内部控制审计,重点评价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二是结合重大项目、重点领域专项审计等开展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审计,对业务层面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进行审计调查,开展审计评价。
5.加强其他审计。一是开展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审计。通过审计进一步规范学校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效结合,确保学校资金、资产的安全高效使用。二是实施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重点对高水平大学建设等重大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其合规有效使用。三是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配置和使用、因公出国(境)、行政会议和培训支出等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建设。四是探索开展重大项目、重要政策跟踪审计。对学校的重大改革项目、重要方针政策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促进改革目标完成和政策落地生根。
三、狠抓整改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强化结果运用
1.狠抓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被审计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审计提出的意见,要认真采纳,逐一落实;要及时总结研究审计结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作为采取有关措施、完善内控制度的参考依据。
2.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责任追究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审计内容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部门要依法依规提出责任认定建议;违法违纪线索,要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审计结果和案件查处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及时向审计部门反馈责任追究结果。
3.推进审计公开。逐步探索建立审前公示、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对有关审计项目情况和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以一定形式予以公开。
福 州 大 学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