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节日氛围,按照省纪委监委的有关要求,现就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深入宣传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
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纠治“四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要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网站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防治、自觉抵制、主动整治,形成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良好态势。
二、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优良传统,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杜绝“四风”问题发生。要抓好职责范围的监督检查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对于节日期间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各单位要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并于2020年2月20日前将两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情况报送我委(行政南楼222室,电子邮箱jwc@fzu.edu.cn)。
校纪委将进一步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059122865580;举报电子邮箱:jwc@fzu.edu.cn。
中共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