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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有关通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12-29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学院、各单位:

近日,中共福建省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通报了我省教育系统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对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认真学习贯彻通报精神,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通报精神

各单位要及时登录学校电子政务系统,查收中共福建省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通报文件(闽教纪工委〔2017〕18号),要结合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传达学习通报精神。要充分通报中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全体领导干部要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坚决纠正“四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形成“头雁效应”。

二、推进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要紧盯元旦、春节等“四风”问题易发敏感期,严格执行“六个严禁、六个不准”: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准组织、参加“一桌餐”等隐蔽吃喝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土特产、消费卡等节礼,不准利用电子红包、邮寄快递等方式违规收送节礼;严禁乱发、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不准利用工会、协会和学会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不准私车公养;严禁公款旅游,不准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大操大办,不准借婚丧喜庆、民俗活动等敛财、铺张浪费。

三、开展两节期间“1+X”专项督查工作

承担“1+X”专项督查分工任务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要在两节期间,认真组织责任范围内的专项督查工作,及时纠正违规问题,反馈案件线索。校纪委将按照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主动作为,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问题严肃处理,点名曝光。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自查,及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中共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