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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各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教代会提案事宜的具体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4-15
浏览次数: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经八届教代会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审理,八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已全部分类完毕,现转交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处理。请各单位登录提案系统
http://taxt.fzu.edu.cn
受理提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提案系统登录方式
点击“受理单位登录”入径口,输入用户名与密码。如忘记密码,请致电校工会查询,联系方式:22865064。
二、提案答复与落实要求
根据《福州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工作办法》的规定,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接到承办提案后,应及时召集人员研究并落实提案:
1.对于合理可行并具备实施条件的提案,应立即采纳并落实,并在答复中明确实施该方案的具体措施及完成时间。
2.对于因条件所限,短期内实施有困难或者解决难度比较大的提案,应在提案中详细说明难点,并给出研究解决问题的计划与完成时间。
3.对于确实无法采纳的提案,应详细说明原因。
4.对于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承办的提案,应由主办部门牵头,协办单位配合,共同处理。各协办单位应将相关答复意见汇总给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在提案系统上统一答复。
三、提案答复期限
提案受理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13日。截止日期后系统将无法受理提案。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答复提案时,应注明答复的日期。
四、领导审阅及存档
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网上答复之前,提案内容必须先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字。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的提案书面处理意见统一交至校办钟英雄老师处(行政南楼115室)。
校工会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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