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代会代表团、各部门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制度建设,提高我校教代会工作水平和质量,使教代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强代表的参政意识与民主意识,鼓励教职工关心学校发展,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撰写高质量的提案,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学校和谐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八届一次教代会优秀提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优秀提案评选范围
八届一次教代会征集并正式立案的所有提案。
二、 优秀提案评选条件
(一)提案符合提大事、议大事原则,围绕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重大事项或广大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内容完整,一事一案,实事求是,观点鲜明,重点突出,建议具体,措施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所提建议对解决问题具有现实性或前瞻性,对长远规划、宏观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对承办单位改进工作有明显促进作用。
(四)所提建议被学校采纳后,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某方面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
(一)每次教代会后,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提案征集的数量、质量等实际情况,评选若干个优秀提案。
(二)对获得优秀提案的提案人给予一定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评选结果在校园网上公布。
福州大学工会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