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科技园〔2021〕2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学校利益,根据《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福州大学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并经校长办公会议(2021年第9次)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州大学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