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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召开五届五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五”规划纲要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06-04-26 浏览次数:

4月12日下午,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召开五届五次全体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批《福州大学“十一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会上,校党委书记王豫生强调了审议学校“十一五”规划草案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即要把握规划的科学性、适应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同时,他还提出履行党委委员职责要注意树立的几个观念,即要树立领导的观念、全局的观念、集体的观念和监督与被监督的观念。 会议对《福州大学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会议认为:《规划纲要(草案)》在编制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经过校六届五次教代会审议通过。《规划纲要(草案)》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我校“十一五”期间的改革和发展作了全面规划,总体思路正确,目标任务明确,发展重点突出,保障措施可行,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会议同意《福州大学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并号召全校师生员工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同心同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实施,共同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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