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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动员部署第三轮学科评估参评工作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2-01-18 浏览次数:

1月16日上午,我校召开第三轮学科评估动员部署会。校领导陈永正、付贤智、范更华,研究生院、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建设办公室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党委(总支)书记、院长、分管副院长及有关单位学科带头人参加了会议。范更华副校长主持会议。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林述温传达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参加第三轮学科评估的邀请函》精神,介绍了评估材料准备整理的原则,解读了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着重说明我校参评工作的时间节点安排与要求、参评流程及注意事项,并对我校及我省部分高校参加前两轮全国学科水平评估的排名情况进行了简要回顾和对比分析。
付贤智校长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学科建设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龙头,是“十二五”规划的重中之重。我校参加此轮评估的主要目的是“以评促建”,原则上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科都应参加。学科评估结果是我校“211工程”建设成果最直观的体现,评估结果不仅关系着该学科在同类学科中的声誉,还关系到学校的社会声誉。所以说本轮评估对于我校进一步了解各学科发展动态,认清自身学科建设差距,理清学科发展思路,扩大学校学科影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意义。他要求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参评计划,最终实现以评促建。
陈永正书记在总结讲话中再次强调了参加全国学科评估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各学院和有关单位要抓住这次全面检查我校学科现状的好机会,摸清家底,扬长补短,客观反映我校学科建设成效,实实在在做好参评工作。他指出,应重点考察各学科实力增长情况,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质效奖励机制,逐步整合校内学科资源。
第三轮学科评估简介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学科评估在国内外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和权威性,是目前国内唯一官方开展的学科评估。根据学位中心【2011】76号文件精神,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决定,继2002年、2008年两轮学科评估后,开展第三轮学科评估工作。本轮学科评估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或二级学科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学科发展状况分析及排序。届时,学位中心将对本次评估的结果以全国同类学科的排名形式,通过《中国研究生》、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此次评估采用“主观评价与客观评价相结合、以客观评价为主”的指标体系。客观评价指标包括“师资队伍与资源”、“科学研究与创作”和“人才培养质量”,主观评价指标为“学科声誉”。与第二轮学科评估相比,本次评估进行了五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强化质量评价,弱化规模与数量。对学术论文的评价强调代表性论文质量,弱化论文数量;增设全国博士学位论文抽检情况指标,促进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全面提高;更注重成果专利的转化、代表性科研项目等科学研究质量情况。二是突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除增加考察教材质量外,在“学科声誉”指标中增加了优秀在校生及毕业生内容,进一步强化了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三是加强国际化指标,鼓励国际交流与合作。除考察授予境外学生学位情况外,还增设学生出国交流学习等内容,鼓励国际交流与合作。四是加强分类评估,突出学科特色。在原有按门类设置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新学科目录下的“艺术”、“建筑”、“体育”等特色门类、学科群和一级学科进行分类评估试点,设置体现特色的成效与质量指标,促进不同领域的学科办出特色,避免趋同。五是进行分层次评估,促进分层次办学。除设置博士、硕士层次统一的评估指标体系外,还对硕士授权的学科设置特征指标单独评估,引导学科在不同层次办出特色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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