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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批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培养单位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2-10-24 浏览次数:

日前,接教育部相关文件的通知,我校获批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培养单位,并2013年起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旨在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坚定地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逐步缓解和扭转西部和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匮乏的状况,改善少数民族人才的层次结构,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全部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重点招收教育(双语师资)、农牧业、医学、少数民族语言及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经济、能源和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按规定报名并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据悉,我校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25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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