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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先进毕业生班级党支部、优秀毕业生党员申报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6-08 浏览次数:

校组〔2013〕16号
各学院党委: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班级学生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根据期初《关于本学期组织工作要点和党日活动安排的通知》(校组〔2013〕6号)的安排,现就做好2013届“先进毕业生班级党支部”、“优秀毕业生党员”的申报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条件
1.先进毕业生班级党支部
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模范践行“五个好”的基本要求。
支委班子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认真履行职责,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
党员队伍好,素质优良,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学生党员参与校院学生组织、新生班级、学生社团、创新创业团队建设的比例高,成为骨干的比例高。
工作机制好,积极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落实目标管理,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尤其是班风学风优良,班级同学按时毕业率达、及时就业率、考(保)研录取率高或有显著进步。
同学反映好,能经常听取学生党员和普通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扶困难同学有成效,群众测评满意率高。
本次被推荐的先进毕业生班级党支部应是成立达一年以上。
2.优秀毕业生党员
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应是在各方面表现优秀,尤其是在毕业班期间党员作用发挥明显的学生党员。
带头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力强,是政治理论、本职业务学习的标兵。
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主动承担社会工作,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是勇于实践、创新创业的模范。
带头帮扶“四困”同学、服务同学考研就业,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自觉增强服务意识,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同学满意度高。
带头遵纪守法,党员意识和党性组织观念强,能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维护校纪院规,是诚信考试、诚信学术的模范。
带头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加党员志愿者活动,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积极带动优良班风、学风形成;在毕业生文明离校、奉献在母校活动中起到率先垂范作用,成为文明校园建设的标杆。 二、推荐数量、程序及要求 1.基层推荐。按照评选条件,各学院党委可推荐先进毕业生班级党支部、优秀毕业生党员各一个,并填写《先进毕业生党支部推荐登记表》、《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登记表》(各一式二份),撰写先进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左右,通讯稿形式、禁自传体;标题小二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仿宋,一级标题黑体,四号,二级标题仿宋,加粗;学院党委盖章),以及相关文字、图片、视频、媒体报道等佐证材料,于6月6日上午下班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同时上报表格、事迹材料电子版),并附《毕业生党员鉴定表》复印件、《2013年先进毕业生班级党支部推荐情况简表》。 2.资格审查。校组将对各学院党委推荐人选和支部材料进行汇总整理,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公开评选。由校组组织召开评选会议,推荐单位介绍候选人选、候选支部的主要事迹,对参评人选与单位进行评选。 4.审核公示。将推荐与评选情况报校党委审核,确定推荐单位及人选。对推荐、评选出的优秀个人与单位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各学院党委应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与安排好,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通过此次推选活动,发觉新典型、选树好典型,实现评选优秀与树立正气共进、推荐先进与促进建设并重的工作目标。 联系人:柯江锋 联系方式:22866006 附件:先进毕业生班级党支部、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相关表格
福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