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加党员志愿者活动,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积极带动优良班风、学风形成;在毕业生文明离校、奉献在母校活动中起到率先垂范作用,成为文明校园建设的标杆。
二、推荐数量、程序及要求
1.基层推荐。按照评选条件,各学院党委可推荐先进毕业生班级党支部、优秀毕业生党员各一个,并填写《先进毕业生党支部推荐登记表》、《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登记表》(各一式二份),撰写先进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左右,通讯稿形式、禁自传体;标题小二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仿宋,一级标题黑体,四号,二级标题仿宋,加粗;学院党委盖章),以及相关文字、图片、视频、媒体报道等佐证材料,
于6月6日上午下班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同时上报表格、事迹材料电子版),并附《毕业生党员鉴定表》复印件、《2013年先进毕业生班级党支部推荐情况简表》。
2.资格审查。校组将对各学院党委推荐人选和支部材料进行汇总整理,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公开评选。由校组组织召开评选会议,推荐单位介绍候选人选、候选支部的主要事迹,对参评人选与单位进行评选。
4.审核公示。将推荐与评选情况报校党委审核,确定推荐单位及人选。对推荐、评选出的优秀个人与单位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各学院党委应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与安排好,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通过此次推选活动,发觉新典型、选树好典型,实现评选优秀与树立正气共进、推荐先进与促进建设并重的工作目标。
联系人:柯江锋
联系方式:22866006
附件:
先进毕业生班级党支部、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相关表格